從日前召開的江西省高校教學工作會議上獲悉,從2001-2002年第二學期開始,南昌市所在高校本科專業將試行高校學分互認、學生跨校選課制度,並於三年內逐步在全省高校本、專科專業中推行。
近年來,江西省不少高校實行了學分制管理,學生學習積極性高漲,很多學有餘力的學生已不滿足在本校本專業選修課程。該省教育廳決定在高等學校之間倡導建立學分互認、學生跨校選課制度,其核心內容是在本科院校規范建立學分制的基礎上,逐步實行相鄰院校相互承認學分,學生跨專業、跨校選課,教師跨校授課,教學資源共享的新型教學管理制度。
制度規定,學生跨校選課取得的成績與學分,各校可通過雙方或多方協商予以承認。學生跨校選課不受專業限制。跨校選課學生的課堂管理與考勤、課程考試及成績管理、學分授予等工作由開課學校教務處負責。跨校選課的學生必須遵守開課學校制定的各項學籍管理制度。學生學完跨校選課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由開課學校發給單科成績證書;如修完開課學校規定的專業主要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發給輔修專業證書。學生提前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可提前畢業。
江西省教育廳副廳長於玉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實行高校學分互認、學生跨校選課制度,將充分利用各校教學資源,發揮高校整體優勢和辦學效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同時,它將為學生提供更為廣闊的學習空間,激勵和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滿足學生個性學習要求,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開闢新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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