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下水』?這是中小學的一句行話,意思是語文老師在給學生布置作文題時,自己也寫一篇同題作文。那麼,如今的語文老師是否經常『下水』呢?日前記者作了小小的調查,詢問了一些老師和學生,得到的答案是:『沒有』或者『很少』。
語文老師『下水』寫作文,有沒有必要?回答應該是肯定的。語文特級教師潘鴻新認為,教師要指導學生作文,只有自己『下水』寫一寫,纔能感受命題是否恰當?是否有東西可寫?自己寫了後,指導學生時就會少一些不著邊際的『理論』,多一些啟發和參考。這對於培養學生的作文興趣,激發它們的寫作靈感,都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據說,某校有一位語文老師,布置學生寫一篇說明文《我們的教室》,許多學生把握不了說明文的寫法,結果寫得很不理想。這位老師費盡口舌,說了一通寫說明文的要旨,學生們還是一臉困惑。一位膽大的男生『將』了他一『軍』:『你說的我們也懂,但就是寫不好。你倒寫一篇給我們看看。』這位老師被逼『下水』,也用兩節課的時間寫完了一篇,然後邊朗讀邊講解,學生們的思路豁然開朗,重寫的作文質量有了明顯提高,有幾篇還被校刊選登。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如今許多中小學語文老師教作文還是『只說不練』,自己不『下水』。一些老師坦言:教了幾年書,自己變得『眼高手低』了。批改學生作文,要求很高;真要自己『操刀』時,又怕寫不好,被學生笑話,所以乾脆不寫。時間一長,寫作水平難免退步。某教育刊物的編輯也說,一些語文教師的寄來的稿子,語句也不通順,水平還不如一些優秀高中生。
近日記者從市教委教研室了解到,為強化語文學科的教學水平。本市作出了有關規定,其中就有任教九年制學校1-5年級的語文老師,每學期寫作量不少於1萬字,6-9年級的語文老師不少於1.5萬字。因此,中小學語文老師要克服惰性和畏難情緒,多多『下水』寫作文;坦蕩一點的,還不妨把自己的作文,與學生交流交流,鼓勵他們『班門弄斧』,不僅能提高學生的積極性,還能促進師生間的感情融洽。(曹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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