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第一外國語中學一年級B班的商震超同學因成績不好及多次違反課堂紀律,日前被該校勸退回家。其家長對此非常不滿,認為學校此舉違反了九年義務教育法,將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
在商震超家中,記者了解到,今年商震超剛滿十三周歲,其父母離異後法院將他判給父親,但其父失蹤已一年半,只剩他和爺爺、奶奶相依為命。
據商震超講,十二日下午,班主任將他姑姑找到學校,把他因違反課堂紀律及成績不好,學校欲將其勸退的想法告知了姑姑。十三日上午,商震超的爺爺奶奶領著他找到班主任,希望能從輕處理,但班主任和校方的態度十分堅決。一位王姓校長還答應校方可退還學費,並說如不同意勸退,學校將勒令其退學,屆時學費不退。無奈之下,商的家長同意勸退,十七日,學校將一點二萬元人民幣學費退還。
據商震超的班主任介紹,校方之所以做出勸退的決定,是因其學習成績不好,經常違反課堂紀律。但記者問『學生違反了哪些紀律纔夠勸退處理』時,她說:『勸退自有我們的理由。』
記者從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得知,九年義務教育制度是各中小學校都必須履行的,如學生無嚴重違紀現象,不能對學生進行勸退處理。
這一事件將如何處理,有關部門目前尚無明確說法。(記者寧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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