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國家計委、教育部昨天發出通知,從2002年秋季開始,中小學教材一律在封底標示本學科、本年級、全學年各冊教材的零售價格。
凡每學年2冊的中小學教材,除封底右下角原有本冊教材的書號和價格外,還必須在封底加印另一冊教材的書名、書號和零售價格。所有中小學教材必須在封底加印省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審批本教材零售價格的批准文號,以及全國價格舉報電話:12358。
三部委還要求,每年秋季教材付印前三個月,教育部門和有關教材編寫單位應完成春季教材的編寫、改版、修訂以及最後的審定工作,並向出版單位交付稿件;付印前一個月出版單位應完成春季教材的編輯、版式設計和核價申請工作,價格主管部門應在付印前完成春季教材價格的審覈批覆工作。(記者楊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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