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試有關替代政策
根據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辦法(2000修訂)的規定,取得PETS二級及其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專業英語或英語(一)課程;取得PETS三級及其以上筆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英語(二)課程。
在春季高考中,應屆中職學校畢業生,在中職學校學習階段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以上者(含二級),在與其它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十一、PETS考試與其他相關考試之間的關係
1、用PETS-2和4級考試的標準分別來改造高考和研究生考試中的英語考試(非英語專業)(該項工作已基本達到預期目的);
2、用PETS-2和3級考試分別替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專科和本科考試中的公共英語考試--英語(一)和英語(二);
3、用PETS-5級考試替代全國外語水平考試中的英語考試WSK•EPT(該項工作已成功完成)。
十二、各級別水平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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