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法實施20年後重修,增加內容很多。據參加法案審議的人大常委會委員稱,『不收雜費』是本次修改的一個核心內容。
『學雜費』是中國人耳熟能詳的一個老詞兒。老版本的義務教育法只規定了『不收學費』,給『雜費』留了個口子。教育部有關負責官員介紹,20年前,這個口子很小,小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每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收入加在一起僅8億元。所以,當時,法律的起草者和審查者大都沒太把它當回事兒。想不到,這麼一個小口子後來竟會導致『潰堤』??如今,每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收入已達上百億元之巨!
所以,我們說新版義務教育法確實好。單是『不收雜費』4個字的含金量,每年就能為百姓省下上百億元!
中國農村的義務教育,是從『人民教育人民辦』起步的。農村家長豈止要負擔『雜費』,校捨『六配套』,民辦教師工資,以及各項維持費用,幾乎全都是由農民出錢。所以它遠稱不上是真正意義的義務教育。而實現不了真正的義務教育的農村,自然稱不上是新農村。
近年來,國家財政由『建設財政』向『公共財政』轉型,投向教育事業、特別是農村中小學教育事業的資金迅猛增加。同時,先是費改稅,然後減稅,然後免稅,絕大部分民辦教師也已轉為公辦,政府公開承諾到2007年免除所有學雜費,義務教育階段由農民自己負擔的項目正急劇減少。義務教育法此時重修,其嚴肅性、可行性,其背後體現的國家意志,應不至於再引人懷疑。
當然,現在,如果基層官員執意要找空子來鑽,肯定也還是能鑽出空子的。『一事一議』本身就留著口子,而跟農民最容易『議』成的『事』,一向就是集資辦教育。新版義務教育法沒有規定『國家免費提供課本』,學校攤派教輔書也就可以沒有邊際。如此等等。中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修訂得再嚴密,也經不起有心人細細把玩。
所以,我們希望基層官員們,除了數算法律文本中究竟寫了幾項『不收』以外,還得尊重立法本意,還得領會法律的精神,還得講究執政為民。 (劉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