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明確義務教育的三項特征:
新法進一步明確了我國義務教育的公益性、統一性和義務性。這是義務教育的三個基本性質。
公益性
所謂公益性,就是明確規定『不收學費、雜費』。公益性和免費性是聯系在一起的,孫霄兵說,對農村而言,從今年到明年要全部免除學費、雜費,但是對城市而言,這還需要一個過程。實際上,要免除義務教育階段的雜費,就涉及到很大的財政問題。現在國家就是要下決心解決這個問題。
如修訂的義務教育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統一性
統一性是貫穿始終的一個理念。孫霄兵說,在新法中,從始至終強調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義務教育,這個統一包括要制定統一的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設置標准、教學標准、經費標准、建設標准、學生公用經費的標准等等。這些與統一相關的內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到法律的修改中來。
如修訂的義務教育第四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義務性
強制性又叫義務性。孫霄兵說,讓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誰違反這個義務,誰就要受到法律的規范。家長不送學生上學,家長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接受適齡兒童、少年上學,學校要承擔責任;學校不提供相應的條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規范。如修訂的義務教育第七條規定,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呈現六大亮點:
首次明確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
1986年頒布的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小學生、初中生仍需繳納一定的雜費;修訂後的義務教育法規定,『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以法律形式保障義務教育經費投入
今年春季開始實施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此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法律規定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針對近年來義務教育發展中出現的『擇校熱』等新問題,義務教育法將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作為方向性要求確定下來。
學校亂收費主管人員將受罰
教育亂收費被人民群眾深惡痛絕。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立法明確實施素質教育
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進一步明確了義務教育的方針和目標。法律規定,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保障校園安全寫進法律
學校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將保障校園安全寫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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