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者:促進經濟發展,初衷可以理解
反對者:政府權力濫用,違背公平原則
中考招生結束了,本該平靜一段時間的福建省漳州市考生和家長,如今卻不得不面對一場激烈的爭論——與他們同場競技的當地民營企業“納稅大戶”的子女,該不該享受加分呢?
事情源於今年年初漳州市政府出臺的《關於全面推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這份《意見》共有40條針對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意見》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民營企業納稅大戶……其控股企業主的子女在高中招生錄取時,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顧,具體由企業憑表彰決定(或納稅證明)到市或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相關手續。”據介紹,自從各項有關推動全市民營經濟發展政策,特別是《意見》實施以來,今年上半年,該市民間投資增長26.3%,拉動城鎮投資增長10.8個百分點。其中私營個體投資增幅高達72.9%,創下歷史新高。
據瞭解,最初在市長辦公會上,對於如何確定民營企業“納稅大戶”的加分標準細則,曾有爭議。有人認爲納稅前100名的民營企業纔可加分,但考慮到有些企業沒有參評而漏選,“一刀切”會挫傷某些“納稅大戶”的積極性。最後,市長親自拍板:只要納稅300萬元以上的,其子女中考就可加20分,“等以後經濟水平上去了,300萬元標準還可以相應提高。”按規定,漳州市今年共有106家民營及外資企業“納稅大戶”的子女有資格申請加分。
漳州市教育局中教科負責人吳麗娜介紹,按照錄取程序,各學校會在中考前夕,要求學生填寫一張“2006年漳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享受加分政策的學生,要在登記表中特別註明“民營企業納稅大戶”的身份,登記表有效截止日期是6月20日。不過事實上,據漳州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陳坪鬆證實,到目前爲止,只有1名符合政策的考生申請了加分,並因此上了漳州市民心目中最好的學校——漳州一中。
“加分令”被披露以來,漳州市政府和市教育局面臨很大的輿論壓力。本報記者向當地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有關人員瞭解此事時,被告知此政策目前仍在實施中,但很多當事人不願過多評論,甚至有意迴避前來採訪的記者。記者在撥打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手機時,其電話一直處於關機或不接狀態。
“加分令”這一政府行爲是否得當?鼓勵民營經濟發展,採用何種手段才能得當、合法、合理?誰才能爲漳州解開這道難題?這一系列問題目前在當地引起熱議。
碰撞
我們是以擴招的形式來招收加分的學生,所以不會擠佔其他學生的升學機會。
漳州一中一負責人
對革命烈士、少數民族、歸僑、見義勇爲者的子女,現在都有加分照顧。給民營企業主子女加分,以促進經濟發展,出發點也是好的。
漳州市委一干部
對這種做法,我不是很理解。這不就等於說有錢就可買分數嗎?依法納稅是理所當然的事,如果納稅就是作了貢獻,我們的工作不也是在爲社會作貢獻嗎?
漳州一參加了今年中考考生的家長
“加分令”把財富作爲入學標準之一,並用政府權力使之成爲一項制度化的公共政策。我認爲其中存在政府權力濫用等問題。政府爲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這無可厚非,但關鍵在於其出臺的相關政策不能違背公平原則,行政手段務必得當、合法、合理,否則,就是濫用權力。
福建省三明市謝振華
憲法規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享受加分政策的學生只有兩種:一類體現自然屬性,如少數民族、歸僑、革命烈士的子女;另一類則是後天表現優秀的學生,例如三好學生、國家二級運動員、在各類競賽中獲獎的優秀學生。“納稅大戶”不屬於其中任何一類。以財富作爲標準,顯然有失平等原則。
河南省鞏義市程曉博
判斷一件事情的好壞,不能完全只看它是否有助於發展。開放要更加註重安全、改革要更加註重和諧。這種做法雖然是出於促進發展,但它必然觸及目前社會上最關注的“公平”這根敏感神經。特別是在當前收入差距加大、分配製度和教育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的情況下,這項政策當然會引起普通羣衆的不滿。如果政策只考慮少數人的利益,就很難有益於社會和諧。
福建省行政學院副院長劉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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