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得擅自擴大招生規模
-嚴禁中介或個人“拉攏”生源
-不能收取與錄取掛鉤的費用
-軍校不得擅自招收無軍籍生
8月9日從教育部獲悉:目前,200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已完成本科二批錄取工作,部分省份正進行本科三批或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教育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堅決制止違規錄取行爲。高校必須規範招生宣傳工作並按照規定程序招生,一律不得避開省級招辦擅自錄取考生。
教育部要求,各地方和高等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各項招生政策規定,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擴大三本和高職(專科)招生規模。擅自突破規模招收的考生將不予新生電子註冊。
嚴禁高等學校委託中介機構或個人“拉攏”、組織生源介入招生錄取工作。各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要根據本科三批和高職(專科)批次錄取階段的特點,加強政策宣傳解釋工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各種中介招生詐騙活動。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自律,不得向任何中介機構和非招生工作人員提供有關考生信息。對非法招生中介機構或個人,各省級招辦和高等學校要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堅決予以查處;對進行招生詐騙活動的,要配合公安機關堅決予以打擊。
嚴禁高等學校在任何時間以任何名義向考生或家長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違反相關規定亂收費的招生單位和人員,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觸犯法律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規定,未經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批准,任何軍事院校不得面向地方招收無軍籍學生。對不經省級招辦擅自錄取考生和虛假招生宣傳的高等學校,一經查實,主管校領導要立即停職檢查,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的查處,違規錄取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教育部還要求,各高等學校要成立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門力量加強對新生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籍遷移證明等材料的審驗,重點核查本人與其電子檔案、照片等相關重要信息的一致性,對存在疑點的新生要及時與相關省級招辦溝通覈查,對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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