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的小寧(化名)在北京通州區馬駒橋鎮的藝才學校上二年級,在一節語文課上,小寧念課文時讀錯一個字,語文老師用課本扇了小寧一耳光,導致小寧臉部三叉神經受損,左臉腫痛,嘴歪,視力模糊。(8月19日《京華時報》)
8歲的小孩只因爲唸錯了一個字,就招來了如此粗暴的處罰。儘管平時這名學生特別淘氣,上課時影響別人學習,那也只能是批評教育當面指正,動不動就以巴掌相待,而且這一巴掌下去打得左眼視力模糊,無法閉合,不能控制左臉和左嘴角的肌肉運動,這般深仇大恨的對待一個不諳世道的孩子,真是有點殘忍。更不能理解的是,藝才學校的王校長竟辯稱:學校在此事上有一定的責任,但不是完全責任,老師一時生氣才做出這種舉動。
好動、頑皮、活潑是兒童的特點,這種特點只有通過因勢利導、循循善誘才能朝有利的方向發展,如果用對待正常人的方式、按成年人的標準去要求孩子只會適得其反。也許那個女教師是出於恨鐵不成鋼的原因,也許是爲了整個班級的成績使然,也許是從內心就是嫌棄淘氣的小孩,不論何種原因動輒於巴掌是非常錯誤的。遺憾的是,小學生被毆的事件不絕於耳:河北辛集一小學生看到老師打別的同學,意識到自己如果做不好也會捱打,她已患上“老師恐懼症”,進而開始逃避;慶城縣太白樑鄉巴山小學三年級的學生寫錯字被老師打耳光半月後突然死亡等等。
小學生屢見被打除了教師本身的素質低下和性格的暴躁原因外,不外乎與當今教學的設置、方向有關:看一個學校優劣往往同學生的考試分數相聯繫,看一個學生是好是壞往往以是否聽話來衡量。學生不能有自己的異動,不能張揚自己的個性,只能象小綿羊似的循規蹈矩。教學方式沒有創意,沒有觸類旁通的啓發。教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主要凸現在教學成績,也就是學生的分數上,不論學生願意不願意聽,聽不聽得進照教不誤,學生在此只是一種“馴服對象”,決不能有其它的異舉,不然就觸犯了教規,視爲對教師的大逆不道,招受的將是斥責、體罰甚至乎毆打。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教師是爲人師表的表率,如果限制學生的個性,粗暴扭正學生的行爲,說錯話就罵,唸錯字就打,這不僅給學生的身心造成嚴重的危害,更給學生的成長帶來抹不去的陰暗。將影響孩子的未來,影響其一生。這種粗暴的教學法與黨的教育方針,與學校教書育人的宗旨背道而馳。
學校的辦學宗旨應該從德智體能等多方面培養學生。不能光強調分數第一,不能十全十美的要求不懂世道的學生,不然欲速則不達。教師打人看上去是個人行爲,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我們的教學體制,反映了我們的辦學方針,反映了目前我們一些學校教職隊伍素質的問題。如果不舉一反三從中吸取教訓,學校出事,教師粗野教人的現象還會出現,這些必須引起我們的深切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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