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校、重點班將成爲歷史,學校要均衡編班,均衡配置校內教育教學資源。從今年9月1日開始,隨着新《義務教育法》的正式實施,教育部明文要求各地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資源集中建設或支持少數窗口學校、示範學校。
今天,教育部在其官方網站上公佈了《關於貫徹〈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辦學行爲的若干意見》,對如何落實新版《義務教育法》作出了規定。
《意見》規定,公辦學校的收費行爲將被嚴格規範。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立之後,學校不得以各種形式向學生和家長收費。要依法規範公共教育資源配置,不得舉辦各種名目的重點學校、重點班。學校要均衡編班,不能以各種名義在校內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要積極推動學區內優秀教師、實驗設備等教育教學資源的共享。要給予學習困難學生更多關心和幫助。
《意見》要求,不得隨意增加考試科目的課時,也不得隨意減少非考試科目的教學時間。要確保學生每天鍛鍊1小時,保證小學生每學年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時間不少於10天,初中學生每學年不少於20天。
《意見》強調,要嚴格控制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學校和教師不得佔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學生上課和集體補課,不得要求和統一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學科輔導班和學科競賽。各地要依法堅持就近免試入學制度,不能採取各種形式的考試、考覈、測試選拔學生,不能將各種競賽成績作爲招生的依據。要嚴格控制學生在校考試次數,不得公佈學生考試成績,不得按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排名。
《意見》指出,教育部將運用督導檢查和通報機制,督促各地及時查處、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辦學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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