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教育部組織了全國範圍貫徹實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工作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各省教育廳(委)、高校貫徹實施《規定》在“管理理念、制度建設、宣傳教育、隊伍建設、管理實效”等方面情況。記者日前從教育部相關部門瞭解到,我國高校新校規制定工作基本完成。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國1700多所高校已依據《規定》完成了新校規的修訂工作和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部備案工作。在修訂過程中,各高校廣泛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反覆論證、修改,有的學校修改次數達10次以上;召開了教師、學生參加的修改座談會,有的學校學生參與比例達20%以上。各高校普遍採取“1+x”模式,即依據《規定》制定學校總的規定,同時依據本地區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各項配套規定,尤其是對其中要求“由學校規定”和“按學校規定”的18個方面作了全面細化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國家規定、學校總規定和各項配套子規定爲系統的較爲完善的高校學生管理制度新體系。
各地、各高校以貫徹實施《規定》和新校規爲契機,進行普遍的學習教育活動:一是抓住關鍵階段展開宣傳教育,高校普遍把《規定》和本校新校規列入新生教育、專題教育、招生宣傳和管理幹部崗前培訓的重要內容,並以多種形式強化宣傳和學習效果。如西南師範大學對《規定》內容組織部分學生和教職工學習考試;西華大學把學習《規定》列入必修課,記入總學分。二是所有被抽查高校都將校規彙編成冊,發到每一位同學和學生管理工作人員手中。三是營造良好外部輿論環境,採取主流媒體解讀、網絡宣傳、徵文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和學習。據檢查組反饋,接受抽查的高校師生對《規定》的知曉率達100%。
貫徹實施《規定》和新校規取得初步成效。記者在高校的反饋中發現,高校在修訂校規和學生管理工作實踐中,普遍更加註重爲實現學生培養目標創造優良的制度環境,學生管理模式由傳統的“管理”型逐漸向“管理+服務”型轉變,普遍提出以學生的滿意度爲衡量工作的標準,更加關注學生的發展,更加註重主動爲學生服務。如很多學校設計實施學業警示制度和預警制度,進行事前干預,將傳統的“事後處理型”管理轉變爲“事前事中預防型”管理;很多學校推行導師制,提倡對學生“導心、導向、導學”,在學生和教師之間建立起通暢的紐帶和橋樑;很多學校設立“24小時辦公室”、“陽光大廳”、“心理諮詢室”等服務性部門,有的學校開展“違紀學生成才教育”活動,爲學生成人成才提供多方面服務。同時,學生管理工作更加依法、規範、嚴格。各地、各高校普遍加強了校規的法制化、規範化建設,突出了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規範管理、嚴格管理的思想和要求。因此實施《規定》以來,學生對處理提出異議或申訴的明顯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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