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得知,江蘇省2007年高考綜合考試將於2006年12月9日進行,具體時間為上午9:00-11:00進行文科綜合考試;下午2:00-4:00進行理科綜合考試。所有參加綜合考試的考生必須報名參加文、理兩科考試。
11月6日-10日報名
2007年高考綜合考試報名時間為2006年11月6日-10日,逾期不予補報。應屆普通高中學生由學校統一組織報名,非應屆普通高中學生如需報名參加綜合考試,須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相片等相關材料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的會考辦報名參考。
凡參加2007年高考綜合考試的應屆普通高中學生一律在學籍所在校報名參加考試。在外省借讀的考生一律回原戶籍、原學籍所在學校報考,如在原學籍所在地無學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戶口所在地的會考辦報名參考。
在外省普通高中就讀並參加會考的考生,其成績江蘇省予以認可,但相關學科成績必須全部合格並加蓋省級公章後,由市報省進行處理。在省內異地借讀的考生由借讀學校負責通知該考生回學籍學校報名參考;在外省借讀的考生由原學籍學校負責通知該考生回校報名參考。
綜合考有兩次考試機會
綜合考試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考試的組成部分,綜合考試成績用於高考報名,成績三年有效。
報考2007年高考的學生及社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
應屆普通高中學生參加高考,文、理綜合考試成績都必須合格。應屆普通高中學生以外的人員參加高考,須持有2005、2006年或本年度參加綜合考試的成績(無論成績合格與否)。
2004年(含)以前高中畢業並已取得綜合考試成績的學生,必須參加2007年綜合考試(無論成績合格與否)。
無高中文憑以同等學力報考2007年綜合考試的社會人員,必須持有2004年(含)以前的初中畢業證書,方可參加2007年綜合考試(無論成績合格與否)。
凡應屆普通高中學生第一次綜合考試成績有一科或二科不合格者,以及因故未能參加第一次綜合考試者均可報名參加第二次考試;第一次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也可報名參加第二次考試,其成績以兩次考試中較高的一次為最終成績。
第二次考試時間:2007年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進行文科綜合考試;下午2:00-4:00進行理科綜合考試。
考試使用金屬探測器
據了解,2007年高考綜合考試每場考試開考前,將統一使用金屬探測器,檢查考生是否攜帶了手機、小靈通等現代通訊工具及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為嚴肅考風考紀,凡在兩次綜合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在2007年高校招生考試該生的電子檔案中如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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