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大綱常識判斷主要側重測查報考者的法律知識運用能力,涉及憲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刑法、訴訟法等。
也就是說,2007年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中常識部分只考法律常識,其它不考,貌似在總的範圍上縮小了,只放在了法律常識上。
其實是在法律這領域內是擴大了範圍,比如,法律常識比往年加進了刑法和經濟法。也就是說考覈的範圍從廣度上縮小了,從深度上要加強。
從這兩年的考試題可以看出,法律的題會越來越難。2006年的難度已經很大了,我們認爲已經不是什麼常識的問題了,已經朝着專業化的方向發展,今年的考試難度會更加的加大,所以今年廣大考生要注意這個問題。
對法律常識部分備考,考生可以看一些法律文本。比如說憲法、立法法、行政法,它們沒有一個單行的法典,但是卻有很多的一些單行法,那麼考生可以看一下。比如,行政複議法、公務員法等等這些法條都是非常重要的。
關於刑法大家可以看一下刑法典,訴訟法可以看一下民事訴訟法等等。這些法條應該說都是比較重要的,而且考試大綱說的非常的清楚,就是考法律知識。也就是說考試應該主要關注法律的具體規定和實踐當中的一些基本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
至於法律理論是不會直接考察的,所以考生在理論上既要明確今年的考試難度會加大,也要看一下實論。
以上是最後階段對待法律常識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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