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些年連續爆出的學術行爲不端事件,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楊宏山認爲,造假、腐敗這種行爲在各行各業都有發生,但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高等教育領域、學術科研機構出現,這就說明,我們相應的管理措施、制度建設跟不上。
據他所知,現實中的學術不端行爲比媒體披露出來的多得多。20多年前開始關注中國學術腐敗現象的中國科學院院士鄒承魯最近在《必須嚴肅處理學術腐敗事件》一文中表示,現在的學術腐敗情況和20多年前比不是好轉了,而是更糟糕了。
他認爲我國日益嚴重的學術腐敗的起因,是日益嚴重的以權錢爲中心的社會風氣,而學術腐敗風氣沒有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是當前各級領導對此種風氣的危害性認識不足,或者只看到本單位眼前的經濟利益,而忽略了我國科學的健康發展,因而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對本單位學術腐敗予以遏制。甚至也不排除有的單位部分領導本身與有關腐敗集團或個人有着千絲萬縷的利害關係,因此纔對腐敗集團進行包庇。
鄒承魯院士認爲,教育部公開說的“對學術不端行爲的舉報,發現一起,調查一起,處理一起,曝光一起”這些決定無疑都是非常正確的。可惜的是,實際上真正得到嚴肅處理的教授級以上人物,只不過是其中的極少數。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程漱蘭教授認爲,學術不端行爲頻發是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劣幣驅逐良幣是經濟學中的一個定律:貴金屬作爲貴重貨幣流通時,有的會受到磨損而變得不足值,久而久之,人們就故意拿不足值的貨幣到市場上流通,而真正的足值貨幣則用於收藏。市場上剩下的就只有劣幣了。目前在學術市場上,我們的學術產品沒有標準化、沒有經過檢驗,就是說,當學術產品不分好壞的時候,假的也就成了真的。
程漱蘭分析,我們沒有一個好的學術評價體系,學術管理者不管你的論文發表在什麼刊物上,只要數量夠多,也不問你的成果是怎麼做出來的,是走後門啊,是買版面啊,還是自費出的,是不是來自抄襲?當只注重數量的時候,有的學者自然就不分好壞,拼命發表文章。
再者,在出版業追逐利益的時代,真正好的學術著作有多少能出版?除非作者特別有名氣。出版社既出少量的高質量作品,也出大量的學術垃圾,垃圾逐步驅逐真正的好的作品,從而充斥學術市場。
我們現在是制定了一些規定來治理學術不端行爲,但是這些規定還沒有落到實處。管理機構不捨得花成本,因爲按數量打分最容易、最省事。學術界要想解決學術不端行爲,我認爲要有充分的學術批評空間,要建立健全良好的學術批評空氣。學術界要發揮同行評議的作用,把學術批評當做家常便飯,久而久之,一個良好的學術空氣就能建立起來。
如何才能杜絕學術腐敗現象,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田鬆撰文指出,最關鍵的制度建設,莫過於恢復學術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把學術管理從日趨嚴重的行政化中解脫出來。然後,才談得上對學術不端行爲的監督、舉報和懲罰等細節的討論。田鬆還指出,當學術仍然處於官場之中,如果官場腐敗沒有得到充分的整治,學術不端行爲是沒有辦法單獨解決的。這就好比一個重症病人,全身的血液系統和神經系統都出了問題,單獨治療他的牛皮癬是沒有意義的,也是不可能的。
楊宏山在接受採訪時認爲,杜絕此類事件,需要建立獨立的學術評價體系,比如規定教授必須獨立在覈心刊物上發表論文。對抄襲論文等學術不端行爲要嚴加處罰,如發現副教授有學術不端行爲,那就在三五年內不准他晉升教授。
他認爲,目前我國對學術造假、抄襲、腐敗行爲的處罰太輕,有些部門甚至採取包庇縱容的態度,致使抄襲者或造假者所付出的成本加上被發現以後受到懲罰所付出的成本,遠低於抄襲或造假所獲得的收益,比如他可以憑藉通過抄襲造假搞出來的成果去申報項目獲得經費。只有加大懲罰的力度,當收益小於成本時,這種惡劣的風氣才能得到遏制。
加大懲罰的最好的例子是韓國首爾大學對黃禹錫的處理:該校將其開除出校,撤銷其教授職務,禁止其在5年內重新擔任教授等公職,並追究了其刑事責任。在楊宏山的印象中,我國對於學術不端行爲最嚴厲的一次處罰發生在1996年,北京大學生物系的潘愛華教授因一篇發表在國際刊物上的論文涉嫌抄襲被開除出北大,從此不能再回到生物學界。他認爲,取消一個學者在學界生存的權利,這樣的懲罰更能有效遏制學術不端。
北京大學“長江計劃”特聘教授周力平現在是《第四紀研究》、《科學通報》特邀編委,他說,國際雜誌審稿有一定的審稿程序。文章發表之前都要送給專家審,這些專家都是活躍在科研工作第一線的,對國際相關領域的前沿問題比較瞭解。專家的任務之一,就是要根據自己所掌握的資料作出判斷,保證文章沒有在任何雜誌上發表過。我們國內也應該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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