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高考,廣東省藝術類考生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3+文科基礎/理科基礎』,即語文、數學(文科/理科)、外語、文科基礎或理科基礎。日前,省考試中心出臺藝術類專業招生相關辦法,普通高考藝術類考生統一報名時間為2007年1月13日~19日。有不少考生和老師認為,考試科目的變化令藝術類考生考試難度增加。
參加學校單考須術科統考合格
記者昨日從省考試中心獲悉,2007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音樂、美術專業術科繼續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廣州美術學院可自行組織除美術教育專業外的其他專業、星海音樂學院可自行組織除音樂教育專業外的其他專業的術科考試(含美術、音樂),但省藝術類術科統考涉及到的專業,兩校應在廣東省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單考。其他有特別要求需單獨組織術科考試的院校或專業,須以書面形式報省招生辦批准,並由省招生辦向社會公布。未經批准的院校一律不准單獨組織術科考試。
報考廣東省高等藝術院校或專業的考生,藝術專業術科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准,定點考試,定點評卷,專業成績在全省通用。經教育部或廣東省招生辦批准同意單獨組織考試的有關院校或專業,其術科考試成績只適用於該院校或該專業,其他院校或專業不適用。
外省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含教育部規定的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在廣東省招收藝術類考生,凡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可認可廣東省統一組織的術科考試(指專業考試,下同)成績,或在省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由學校再行組織專業考試,確定本校藝術專業合格考生;凡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則認可學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
外省普通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以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只認可廣東省統一組織的術科考試成績;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認可學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合格成績。考生除報考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可不參加省統考外,報考省統考涉及的或認可省統考成績的專業,考生必須參加省藝術類術科統考。
提高要求有助藝術科發展
廣東省藝術類考生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3+文科基礎/理科基礎』,即語文、數學(文科/理科)、外語、文科基礎或理科基礎。省招生辦公室將根據當年美術類、音樂類參加統考人數的60%的考生對應的考試成績來確定本科專業統考合格線。
有不少考生和老師都認為,改變導致考生需要准備的科目從四科增加到六科,負擔大大增加。但有關專家認為,藝術類考試的連年火爆需要從制度上進行一定程度的引導,提高對考生文化科的要求以及劃定全省統一資格線,正是為了引導藝術類考生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
考試信息
報名時間:2007年1月13日~19日,其中1月13日~16日為預報名時間,1月17日~19日為報名確認時間。
考試時間:美術,1月27日;音樂,1月28日下午考樂理(筆試),1月29日至2月10日進行面試。
考試地點:美術術科考試分設五個考場:廣州、韶關、珠海、深圳、東莞、陽江等市的考生安排在華南師范大學;佛山、江門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廣州大學桂花崗校區;梅州、惠州、中山、河源等市的考生安排在廣東工業大學東風東路校區;湛江市的考生安排在廣東工業大學龍洞校區;潮州、肇慶、茂名、揭陽、汕頭等市的考生安排在華南農業大學;雲浮、清遠、汕尾的考生安排在廣東教育學院。考生須於1月26日下午到考點繳交報考費及熟悉考場環境。
音樂術科面試設在星海音樂學院沙河校區。考生須於2007年1月27日下午到考點報到,熟悉考場及領取術科筆試與面試時間及地點安排表,並繳交報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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