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大一新生們不再實行以往每年4600元學費的統一標准。記者昨天從省教育廳獲悉,大學新生今年入學後將實行學分制收費,學的越多,需要繳的學費越多。不過,學生們不必擔心,根據規定,學生正常完成規定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於現在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
據介紹,學校按學生當年實際所修課程學分數收取學費。入學第一學年初,可按所學專業收費標准預收學費,在下一學年開學時,應根據學生上一學年實際所修學分,按多退少補的原則進行學費結算,第二學年及以後按學生選修學分數收費。學生在自己所修專業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外要求加(選、輔)修其他專業課程,可按所修課程規定的學分收費標准收取學分學費,免收加(選、輔)修專業的專業學費。
據介紹,學生在校就讀期間轉專業,如轉入專業的專業學費與原專業不一致的,學校按轉入專業的專業學費標准計收全年的專業學費。學生每學年初選定修讀課程後,學校應給學生不少於2周的試修時間,學生因各種原因在試修期間自行退選課程,免收退選課程的學分學費;就學時間在課程課時一半以內的,免收退選課程50%的學費;超過一半的,全額收取退選課程的學分學費。學生退學、轉學、出國等終止學業,在學年第一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批准的,全額退還其專業學費;超過一個月的退還50%的專業學費。第二學期內批准的不退專業學費。
另外,學生因病等原因休學或參軍的,可以比照退學退費的規定退還有關費用。學生休學期間,不交納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休學期滿復讀,按隨讀年級和專業標准收取學費。實行學分制後,學校須給考試不及格而不能取得該課程學分的學生一次免費補考機會。對補考後仍不及格,需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生,學校可按該課程的學分收費標准收取學分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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