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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發現兩年前的一篇博士論文存在剽竊行為,南開大學日前撤銷了一個已授予的博士學位,目前學校已經通知這名學生必須歸還學位證書。
事件起源於一封舉報信。接到舉報信後,南開大學迅速作出反應,對這一事件進行認真核實調查,3周之內便依據調查做出了決定。
這名學生2001年起攻讀博士學位,於2004年夏天通過論文答辯,從南開大學畢業並獲得學位,目前在一所高校任教。學校認真復議了這篇論文,查證確實存在嚴重抄襲。事發後,當事人已向母校承認了自己的剽竊行為。
1981年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明文規定:『學位授予單位對於已經授予的學位,如發現有舞弊作偽等嚴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情況,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復議,可以撤銷。』
2004年頒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決定》,對上述規定未作修改。
南開大學關於撤銷該生學位的決議,是2006年年底新換屆的學位評定委員會作出的。主席為中國科學院院士、校長饒子和。
12月30日,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認定這名學生的博士學位論文抄襲他人成果,嚴重違反學術道德,決定取消其學位。
饒子和說,淨化學術風氣,防范學術浮躁,嚴格學術規范,嚴懲學術腐敗,從而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對南開大學的發展至關重要。此次事故為全校研究生及導師敲響了警鍾。
高校因查出學術問題而撤銷畢業生博士學位,在國際學術界並不鮮見。2004年,一位曾被看作是諾貝爾獎有力競爭者的德國物理學家,因涉嫌造假被母校撤銷了博士學位,此舉成為他『科學家生涯的嚴重挫折』。
『對任何學校而言,這都是一件大事』,南開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李靖教授坦言。
據了解,舉報人在檢舉這名南開博士抄襲他人研究成果的行為的同時,提交了部分佐證材料。收到舉報信後,南開大學研究生院第一時間與舉報人取得聯系,並感謝對方的監督。
處理報告顯示,這名博士的學位論文與同行的有關論著在觀點和文字內容上有諸多相同或相似之處。根據掌握的相關文獻資料估算,論文前5章的核心觀點與他人的論文觀點相同或相似之處佔85%以上,文字內容與他人的論文內容相同或相似之處佔70%以上。該論文的三處創新點或是歸納綜合了他人觀點,或是與他人觀點相似。尤為嚴重的是,文中使用的一個模型與他人的完全相同。總體而言論文的創新之處不能成立。
南開大學副校長佟家棟說:『雖然很遺憾也很痛心,但對學術腐敗行為,我們決不姑息。』他表示,撤銷其博士學位看似殘酷,實則是對當事人、對學校、對社會的責任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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