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委員的觀點,可以認為是前幾年社會上曾經熱議“博士從政”的繼續。其“用短棄長”、浪費資源的觀點,也早就有人提出過。對此,筆者覺得不妨從多個角度來審視此事,也許能讓我們對此得出另外的評價。
首先,我覺得從當年“理工博士從政”的初衷來看,是針對這個群體的某些特點而推出、帶有一定實驗性的舉措,是對那種“城建乾部連圖紙都看不懂”的乾部隊伍知識層次、知識結構現狀的“矯枉過正”,應該以一種理解的心態來看待。
第二,與那些富有經驗的領導相比,理工博士官有點書生氣是難免的,而書生氣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在“琢磨人”上明顯是弱項。但眾所周知,能讀到博士,想來智商不會太低,只要對從政真有興趣,只要把研究專業的精力向“領導藝術”傾斜一些,我看要不了多久,像熟悉專業一樣駕輕就熟於官場,未必就有多難。而這樣的適應過程,博士需要,其他人不也一樣需要嗎?
第三,政壇官場也有一個轉變風氣的問題。改革開放雖然已近30年,但舊時代留下的官場遺風並沒有多少實質性改變。為昇遷、為保官而尊崇“管理厚黑學”的官員們不在少數。這樣的官場,正因為“琢磨人”的人太多,為“琢磨人”投入的精力太多,反而少人或少有精力去“琢磨事”。博士官的到來,將“多琢磨事,少琢磨人”的清新之風吹進政壇,難道不是一件好事嗎?
筆者認為,理工博士從政,不能僅從“浪費知識資源”等一般意義上來認識,更應該從“創造條件,讓博士既能用其專長,又可馳騁官場”的角度來認識。基於此,我們應該反思的是:到底是博士不適合從政,還是官場容不下博士?用博士的知識為政府服務,難道就只有當個什麼“長”纔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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