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日),記者從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將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民辦校在獲得一系列與公辦校同等待遇政策的同時,也將受到17條規范條款的『束縛』。
即將實施的『辦法』對民辦校的招生情況歸納為16個字:適應需求、適度規模、優化結構、提高質量。今年,北京市將大幅度減少京外的計劃外招生,使計劃內招生與計劃外招生比例持平。
招生:
京外計劃外招生大幅降低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線聯平表示,今年本市將擴大民辦校計劃內招生比例,壓縮非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的招生規模。
據了解,北京市的民辦學校目前分為三大類。一類是國家允許的9所民辦校招收計劃內考生;一類是40多所民辦校進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還剩下40多所民辦校主要進行職業教育方面的培訓。今年將要壓縮的計劃外招生主要集中在兩類學校內,一類是9所可以招收計劃內考生的民辦校,另一類是10所左右進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民辦校。
北京城市學院院長、北京民辦教育協會常務副理事長劉林告訴記者,去年9所民辦校的計劃內招生數為1.9萬人左右。去年計劃內招生與計劃外招生比例達到1比6。他預計,今後計劃內招生與計劃外招生比例有望能達到5比5,『主要措施是大幅度減少京外的計劃外招生。』
規范:
17條規范條款約束民辦校
據悉,此『辦法』共有17條規范條款對民辦校的辦學行為進行『束縛』,包括民辦校變更校址、增設校點的程序;民辦校招生簡章、廣告的真實承諾;民辦校收退費辦法進行公示等。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新聞發言人線聯平表示,在今年新學年開學前,市教委將向社會公布本市民辦學校的基本情況、教育教學質量評估情況、財務審計情況,以及學校受獎懲情況等。此外,民辦學校的辦學狀況也將通過教委的網站進行公布。
在新學年到來前,有關部門還將根據『辦法』要求出臺措施,對民辦學校與學生簽訂退費協議、招生簡章虛假宣傳等問題進行規范。將對民辦學校擅自變更增設教學地點、籌備設立期內招生、未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影響教育教學質量等行為,給予責令改正、警告、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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