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科學社會責任 加強學術環境建設
●遵守道德準則 ●遵守誠實原則 ●遵守公開原則
●遵守公正原則 ●尊重知識產權規定 ●遵守聲明與迴避原則規定
中國科學院26日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向社會發布《關於科學理念的宣言》和《中國科學院關於加強科研行爲規範建設的意見》,明確了中國科學院科研行爲的6條基本準則,並明確了科學不端行爲的內涵、認定標準和處理程序。
“發佈《宣言》和《意見》,既是爲了在科技界進一步弘揚科學精神和科學思想,強調科學的社會責任和行爲規範,也是爲了促進中科院自身的改革和發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科院院長、中科院學部主席團執行主席路甬祥表示,完善的規章制度是和諧學術生態建設的有力保證,“這兩個文件連同近年來已經制定實施的有關規定,形成了一個較爲完整的科學制度規範體系。”
據介紹,《宣言》主要從理性層面宣示了科學的理念,而《意見》則對中科院院屬單位和所有在中科院工作、學習的人員提出了具體明確要求,明確了中科院科研行爲的6條基本準則。
這6條基本準則是: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道德準則;二、遵守誠實原則,研究人員在數據資料採集分析、公佈科研成果等方面必須實事求是,有責任保證所蒐集和發表數據的有效性和準確性;三、遵守公開原則,在保守國家祕密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前提下,公開科研過程和結果相關信息;四、遵守公正原則,研究人員應坦誠直率,科學公正,對競爭者和合作者作出的貢獻給予恰當認同和評價,對研究成果中的錯誤和失誤,應以適當的方式予以承認,不得以各種不道德和非法手段阻礙競爭對手的科研工作;五、尊重知識產權規定,研究成果發表時,做出創造性貢獻且能對有關部分負責的人員享有署名權,未經上述人員書面同意,不得將其排除在作者名單之外。對參與一般數據蒐集的研究助手、對研究團組進行過支持與幫助的人員和提供設施的單位,可在出版物中表示感謝;六、遵守聲明與迴避原則規定,在研究、調查、出版、向媒體發佈、提供材料與設施、資助申請、聘用和提職等活動中可能發生利益衝突時,所有有關人員有義務聲明與其有直接、間接和潛在利益關係的組織和個人,包括在這些利益衝突中可能對其他人利益造成的影響,必要時應當迴避。
《意見》提出,大力加強學術環境建設,堅持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學術自由,提倡學術爭鳴,提倡理性質疑,不受地位影響,不受利益干擾,不受行政干預。《意見》還對科學不端行爲的認定和處理作出了明確規定,爲落實意見要求,中國科學院設立了科研道德委員會及院屬機構科研道德機構。
哪些是科學不端行爲?
一、在研究和學術領域內有意做出虛假的陳述;
二、損害他人著作權,包括侵犯他人的署名權、剽竊他人的學術成果;
三、違反職業道德利用他人重要的學術認識、假設、學說或者研究計劃;
四、研究成果發表或出版中的科學不端行爲;
五、故意干擾或妨礙他人的研究活動;
六、在科研活動過程中違背社會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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