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教育部獲悉,《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已通過發佈。今年有七類考生在高招時可加分投檔,最高20分。在加分人羣中,今年對運動員類認定更加嚴格,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稱號,要在報考當年通過省級招生委員會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測試並被認定。
所有高校的招生章程被要求在5月1日之前通過本校網站並以其他有效方式向社會及考生公佈。針對民辦高校招生漏洞較多的現狀,今年教育部對民辦高校的招生章程做出了特別要求。招生章程(包括民辦高等學校的招生章程及廣告)必須經高校主管部門進行審覈備案,學校法人對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今年高招仍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今年教育部特別規定,高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應與本校在同一地區招生的其他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高等學校一般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調檔。
七類考生可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包括:評選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者;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者;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且在報考當年通過省級招生委員會會同體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的測試並被認定的考生。
對於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可降分投檔,幅度不超過20分。
教育部明令,高校不得降低錄取標準指名錄取考生,即俗稱的“點招”,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今年,高校錄取工作將於7月上旬開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錄取工作將在8月20日之前結束。所有高校的本科層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規錄取工作結束後再行組織補錄或換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