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陝西省招生部門獲悉,2007年專升本考試考生填報志願時間在統考成績公佈之後,專升本考生不享受各類照顧政策。
根據相關規定,考生在志願表上可依次填報6個志願。院校代碼及專業代碼必須填塗準確,因塗寫錯誤而導致未被錄取等後果,責任自負。
專升本高校錄取新生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辦法,即在符合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各專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按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省招辦根據國家招生政策進行必要的監督。錄取時,專升本考生不享受各類照顧政策。集中錄取結束後,不再進行補錄。
招生學校按省招辦審批後的新生錄取名單,簽發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招生學校直接郵寄給考生本人,不得交其他任何人轉寄或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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