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把華夏服飾和華夏禮儀呈現於世人面前?我們倡議如下:
一、把『深衣』作為華夏民族『禮服』
穿著人員和場合:開幕式、閉幕式上的中國運動員隊伍,整個奧運會期間的禮儀服務人員。或者在開幕式上出現深衣方陣。
為什麼要選擇『深衣』作為華夏民族的『禮服』呢?因為華夏民族的禮服至少應該具備這樣四項條件:第一,應該是與我們民族悠久的歷史文化持久相伴的服飾,而不是某個時代所流行的服飾;第二,應該是最能體現華夏文化內涵的服飾,而不是只求華美的時裝;第三,應該是代表華夏民族整體形象的服飾,而不是某個群體形象的服飾;第四,應該是具有華夏民族獨特風格的服飾,而不是各民族乃至世界各國服飾的拼湊組合。能夠完全符合以上四項條件的,只有一項最佳選擇,那就是『深衣』!
深衣創始於黃帝軒轅氏時代(有非常確切證據的也可以追溯到商朝),一直到明朝結束,都是中華民族服飾中最主要的一種;深衣不是某個朝代的服飾,也不是56民族中某個民族的服飾,在《禮記》中專門有《深衣》一篇加以記錄。因此,只有深衣足以代表華夏的服飾傳統。由於我們一直重視文化傳承,重視歷史的延續,使得這種歷史悠久的衣服在中國不但延續了兩千多年,而且在明朝已經把『深衣制度』跟隨『家禮』寫入了官修的《性理大全》,作為每個學子的必修課,從而也使之成了民間節日慶典、冠婚禮儀所必備和習見的服裝。
『深衣』的影響,不僅在中國,而且影響到東方很多國家。僅從服飾而言,日本的和服、韓國的韓服,都是源於華夏服飾。比如,日、韓、越等國家地區,由於歷史上屬於中華文明圈,所以他們的服裝也是交領右衽,寬袍大袖,與我們一樣,體現了東方文明的一致性,和華夏民族當年的精神影響力。但日本、韓國、越南等國家地區卻是在宋明時代奠定其服飾形態的,所以他們的服裝用古代的術語叫做:直身(也叫直裰、道袍),與華夏深衣屬於同源而異流。
深衣是最能體現華夏文化精神的服飾。深衣象征天人合一,恢宏大度,公平正直,包容萬物的東方美德。袖口寬大,象征天道圓融;領口直角相交,象征地道方正;背後一條直縫貫通上下,象征人道正直;腰系大帶,象征權衡;分上衣、下裳兩部分,象征兩儀;上衣用布四幅,象征一年四季;下裳用布十二幅,象征一年十二月。身穿深衣,自然能體現天道之圓融,懷抱地道之方正,身合人間之正道,行動進退合權衡規矩,生活起居順應四時之序。因此,把深衣作為華夏民族的禮服是最佳的,也是唯一的選擇。除此之外,任何『創造』出來的服飾,都無法包含五千年的華夏文化內涵;56民族中任何一個民族的服飾,都無法代表華夏民族的整體。因此,建議華夏民族的運動員在奧運會上,在入場式、閉幕式上身穿深衣,司儀及禮儀人員等也身穿深衣。至少應該有深衣方陣。
在奧運期間,我們應該向全國人民倡導全國人民身著華夏民族最具特色的服裝——深衣,尤其是北京市民以及觀看比賽的市民、華僑。當然,觀眾、市民的服裝?不在奧委會考慮之列,但卻是可以通過倡導,借助市民的愛國熱情而迅速傳遞的!我們作為奧運的東道主,作為一個五千年歷史的禮儀之邦,應當首先有一種主人翁的意識,就像古代的迎接大賓——主人會穿上自己最好的禮服!讓客人永遠難忘。
二、把『漢服』作為漢族的服飾
穿著人員與場合:漢族同胞與其他55個民族同時出場時。倡議漢族同胞穿漢服。
深衣代表華夏民族的形象,漢服代表漢民族的形象。漢服,是從深衣發展演化而來。先秦兩漢時期,人們通常用『衣冠』來指稱華夏之服。故而中國享有『衣冠古國』的美譽。『漢服』一詞的記載最早見於《漢書》:『後數來朝賀,樂漢衣服制度』。這裡的『漢』主要是指漢朝,是指漢朝的服裝禮儀制度。
所謂『漢族』的形成,直接與漢朝有關。正如胡人傳統服飾叫『胡服』,漢人傳統服飾也就有了相對應的名稱『漢服』。所以,後來這個詞匯的基本內涵也固定下來,即漢族傳統服飾。它最初是其他民族對漢人傳統服飾的稱呼,進而成為漢人自我認同的文化象征。到了宋元明時期,一些異族執政者明確地用『漢服』來指稱漢人服飾,如『遼國自太宗入晉之後,皇帝與南班漢官用漢服;太後與北班契丹臣僚用國服,其漢服即五代晉之遺制也。』元代修《遼史》時,甚至專門為漢服開闢了一個『漢服』條。從此來說,『漢服』中的『漢』本來?非指現在所說的『漢民族』,而是指『漢朝』。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深衣』是漢朝之前就已經存在的,『漢服』則是從漢朝開始纔有的名稱。
我國有56個民族,至今有55個民族依然有自己的民族服飾,可嘆的是惟獨佔華夏民族人口比例超過90%的漢族失去了自己民族的服飾,實在是不可思議!漢族不是沒有自己的民族服飾,只是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這種服飾纔從清朝開始中斷了三百六十餘年。有鑒於此,誠請奧組委在本次千載難逢的時刻,提倡漢族同胞身穿漢服,以此解決漢族的民族服飾問題。
三、華夏人士,行我華夏之禮:拱手作揖
『禮』分為禮義和禮貌兩個方面,禮義是禮的內在含義,禮貌是禮的外在形式。《禮記·曲禮上》說:『禮從宜,使從俗。夫禮者,所以定親疏、絕嫌疑、別同異、明是非也。』我們知道『三代不同禮』,所以,禮儀的形式可以變通,但是,禮儀的內在含義卻不能變,我們的民族不能沒有自己民族的禮儀形式。
當我們國家的人員到別的國家訪問時,我們尊重當地的禮儀形式,這是對其他國家的尊重;當別的國家的代表到中國訪問的時候,采用中國禮儀也是對中國的尊重。如果我們拋棄自己民族的禮儀,在國內也采用外族禮儀形式,那不僅是我們對本民族禮儀的不尊重,也無法體現我們民族的自尊自信。
使用華夏民族的禮儀形式,是『自強不息』的體現,出國時尊重對方的禮儀形式,是『厚德載物』的體現。我們一直以『禮儀之邦』自許,卻在本國之內的重大場合使用外族的握手禮,放棄華夏民族流傳了數千年的禮儀形式,我們無法再自許為『禮儀之邦』。所以,建議用華夏禮儀中非常基本的拱手作揖禮作為我們的禮儀形式。(男女施此禮時,所不同的只在於:男子左手在前、右手在後;女子右手在前、左手在後。)
以上倡議,是我們作為華夏民族的成員而鄭重提出的,殷切期望著奧組委和國家政府予以斟酌,殷切期望著華夏民族同胞給以熱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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