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塵土漫天的操場上光腳打籃球,交不起每星期的3元錢和兩公斤大米……這些孩子的家長4年內訂做3套校服,還是『自願』的,說出來有誰會信?
但學校校長還是這麼說了,真有點兒拿人當傻子待。
校長也許是習以為常了。我們早已發現,教育上的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往往是有兩套語言的。一套是臺面上的,專向上級、社會上的其他人說,它們冠冕堂皇,振振有詞,如『自願』、『助學』等。另一套是臺底下的,不得對外人說,如『要有集體榮譽感』,『別人都訂了,你家為什麼不訂』等。將私底下的話體會一下,其實就是強迫,所謂『自願』只是一塊遮丑布而已。
遺憾的是,大家明知有這塊遮丑布已是『潛規則』,卻由於種種理由,裝聾作啞,任其逍遙。
這也是校長為什麼拿人當傻子待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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