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日前正式實施的《深圳市個人申辦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規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以個人身份申請落戶深圳,“先落戶、再就業”。據悉,深圳是國內第一個實施同類政策的城市。
過去,大學生要想落戶,必須找到接收單位,由接收單位統一辦理入戶手續。但現在,應屆畢業生只要符合5個條件,就可以個人身份直接到深圳戶籍管理部門辦理入戶手續。這5個條件是: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屬於國家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畢業院校屬於當年度《深圳重點引進的自主創新人才畢業院校名單》範圍;所學專業屬於當年度《深圳接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業目錄》中的重點引進專業;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在420分以上。全日制應屆博士畢業生申辦人才引進手續,不受後3項條件的限制。
目前,深圳規定接收個人申辦畢業生“先落戶、再就業”的院校只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38所,同時,“先落戶、再就業”的應屆大學畢業生還必須符合2007年度該市接收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業目錄的規定,並非所有專業都可入戶。深圳市人事局新聞發言人陸韜解釋說,這是爲了避免大量應屆畢業生盲目涌入深圳而出現滯留待業現象。他說,今後還會擴及其他院校、“分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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