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張愛玲在《五四軼事》一文中,有感於五四以後自由戀愛盛行,青年男女在選擇對象上的盲目性,曾感嘆,自由戀愛有時不一定優於包辦婚姻。同樣的感慨,也出現在林語堂的《蘇東坡傳》中。蘇軾與妻子王弗的婚姻,是他的父母包辦的。林語堂認爲,父母用比孩子更成熟的理智,幫助孩子進行選擇,同樣也可能會獲得幸福。果然,蘇軾婚後夫婦二人琴瑟相諧。但不幸,王弗早逝。十年後,蘇軾有一首悼亡詞《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傳唱千古,記錄了這對夫婦生死不渝的愛情傳奇。
我這裏當然不是爲包辦婚姻翻案——這很容易被貼上文化保守主義的標籤——我的意思是,在面對人生重大選擇之時,完全選擇個體做主,不一定全對。遺憾的是,在我們這樣一個張揚個體、推崇個性的時代,社會輿論很容易“一邊倒”——倒向對選擇個體的尊崇,而忽略或者譴責相關個體的利益者在其中本來應該具備的“話事權”。比如近年來,如果家長在孩子填報高考志願上有所幹預,有所作爲,就很容易被扣上“包辦、越俎代庖”的帽子。
選擇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謂的人生之路,本質上就貫穿着“選擇”二字。對於那些有可能改變今後人生走向、對今後人生之路可能會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情,選擇尤其艱難。高考填報志願,就是如此。
雖說現在資訊發達,學生也可以通過網絡等方式,對報考學校、專業進行了解;但誰都清楚,壓在高考學生身上沉重的學業負擔,讓他們無暇抽出更多的時間,對報考專業就業率、有何名師等複雜些的問題,進行全方位的評估。而在今年,一些地方高考成績標準分改原始分,讓考生失去了往年成績的參照,更增加了報考志願的難度。
而家長則可以憑藉他對社會的瞭解和在人世間打拼幾十年積累下來的經驗,幫助自己的孩子作出更爲明智的選擇。
填報高考志願,最終的選擇當然應該由學生來做。但我們不能由此說,就由學生一個人說了算。選擇問題的複雜度,可能會壓倒選擇的主體。填報志願時,考生多聽聽老師、家長的意見,再綜合自己的興趣,並不爲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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