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獲悉,為進一步規范中外合作辦學秩序,省教育廳將在近期組織專家組對此類活動進行評估,同時將對江西當前中外合作辦學中的不規范行為進行集中清理整頓。
收費過高不予批准
省教育廳國際與合作交流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後,教育部審批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將以外國教育機構是否為外國知名的高等教育機構或知名學科專業及著名教授等作為主要依據;對於外國教育機構在國內已舉辦同類合作辦學項目或擬辦專業的合作辦學項目在國內較為集中的,以及申報的收費標准明顯偏離辦學成本的,原則上不予批准。
不宜設外國大學預科班
當前,一些高校特別是重點高校自行舉辦了所謂的外國大學預科班,有的純屬外語培訓,外國大學不參與在中國境內的教學活動,雙方通過簽訂所謂相互承認學分協議,許諾參加課程班學習的學生有機會轉到外國大學繼續學習,並在完成學業後在境外獲得外國大學的學位證書。上述辦學活動不屬於中外合作辦學,也無益於高校教學質量的提高。今後,各高校不宜再實施此類教育活動,更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實施此類教育活動。
收費須公示
此外,要堅持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有關高校中外合作辦學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學校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費標准進行收費,並將收費項目和標准進行公示。
近期整頓不規范行為
6月15日前,江西各項目單位要對本校中外合作辦學運行情況在辦學目的、模式、效果、文憑發放、教學管理等方面進行自查並報省教育廳,對新項目按要求在規劃完成後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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