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保障高考健康有序進行,教育部31日在其官方網站發出通知,對高校招生行爲劃出三條紀律“紅線”:嚴禁高校委託任何個人和中介機構組織參與招生,嚴禁高校直接或變相收取與錄取掛鉤的費用,嚴禁高校違規在國家招生體制之外錄取學生。
各級教育監察部門要加大防範和嚴懲高校“體制外”招生,打擊招生詐騙活動的工作力度;要協同招生管理部門加強對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招生和收費行爲的監督檢查;要堅決把住高考報名、招生考試、考生錄取及新生入學四個關口,嚴格檢查。對與招生錄取掛鉤亂收費的高等學校,要先責令其主要負責人停職檢查,再進行組織處理,對參與非法招生中介活動的工作人員,有關部門和高校必須依法依紀作出嚴肅處理,對本地區或本校發生的重大違規招生案件,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監察部門特別要加強對招生考試和錄取過程中重點崗位人員、特殊類型招生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監督不力或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除追究有關部門領導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監察部門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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