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近日報道,高考前夕,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主任戴家幹做客人民網時指出,恢復高考不僅僅是恢復了一種考試製度、人才選拔制度,更重要的是重建了社會公平與公正。高考中的問題還是要不斷地通過漸進式的改革來解決,而不能“先破後立”,搞激進式、顛覆性的“革命”。
自從1977年高考恢復以來,高考這一規模最大、等級最高,也是最嚴肅的考試,事關國家、民族、個人的前途命運,受到廣大羣衆和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近幾年,人們對高考的功過是非評判越來越多,指責聲漸起,有的甚至揚言應廢除高考制度。那麼,高考該不該被“革命”呢?我們不妨把高考功過作一個比較。
先說“功”:一,高考恢復之前,中國的教育基本處於混亂狀況,而恢復之後,中國教育走上了復甦、繁榮道路;二,爲社會各界人士享受高等教育提供了公平競爭的機會,爲國家選拔有真才實學的人才提供了保障;三,爲社會其他方面制度和秩序的建立與恢復奠定了基礎;四,在保證大學招生質量的同時,帶動了中小學教育和整個國家教育質量的提高,併爲社會向學習型社會過渡產生了一定作用。
再說“過”:一,高考是中小學教育的指揮棒與風向標,儘管不完善,但中小學都自覺不自覺地把教學重點與高考掛鉤;二,高考在培養大批人才的同時,也培養了少量的當代“孔乙己”和“范進”;三,高考供求矛盾引發了一些教育腐敗行爲;四,高考錄取中存在不公平現象,由於一些地方可以自行命題,又由於各地錄取分數不一,造成分數面前不平等;五,高考成了素質教育的路障。
不過,冷靜對比分析,高考的“功”遠大於“過”。高考的確不完美,但有一些過錯是高等教育發展水平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造成的,並不是高考本身的錯。比如,高考引發的教育腐敗問題,是人們想選擇好的高校造成的,而不能把賬記在高考的名下;再比如,人們反對的應試教育問題,素質教育不能真正實施,也不是高考本身的錯誤——素質教育並不排斥考試。
中國社會科學院雷頤在《教育與社會》中分析到:“考試製度確有十分嚴重的弊端,但它最大優點就是相對公平,即以考生的分數而不是考生的家庭出身、血統、背景、關係、金錢以及彈性的所謂‘表現’作爲錄取標準。”“考試的成敗對某個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總體而言卻是公平、正常的。對少數因偶然而落榜的考生來說,的確不公,但若因此否定考試,對絕大多數考生更爲不公。如果作羣體性比較,高分羣體對知識的理解、掌握和運用能力的確高於低分羣體。”
事實上,概括來看,考分大體可以看作考生水平、能力的一種綜合體現。所以,指責高考制度,呼籲廢除高考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我們應該銘記“文革”中取消高考後引起教育大倒退的教訓,逐漸完善高考制度,而不是將這個相對公平的考試製度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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