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已經公佈,內容詳細而嚴謹,考生須按照守則的規定參加考試,嚴格遵守考場紀律。
根據規定,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生入場後,對號入座,將《准考證》等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覈驗。考生領到答題卡(紙)和試卷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證號、座號等欄目,並在答題卡姓名處按手印。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紙)無效。
開考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各科目第I卷的答案需用2B鉛筆填塗在答題卡上,語文科和基本能力測試科第II卷的答案需用0.5mm黑色簽字筆書寫在答題卡上,文(理)綜合科第II卷的答案可用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書寫在答題紙上,其他科目第II卷的答案可用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書寫在試卷上。必須在試卷和答題卡(紙)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紙)上做任何標記。
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並按草稿紙、試卷或答卷、答題卡(紙)自下而上的順序排放好,坐在座位上,等候監考員將試卷收好。無誤後,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離開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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