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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南岸區一位讀小學二年級的小女孩因爲沒交作業,被老師抓破耳垂。校方稱,老師是由於“不慎”才弄破學生耳垂,校方將與學生家長協商爲學生治病,但拒絕透露打人老師是否會受到行政處罰。
事後老師洗去血跡掩飾
昨日,在南岸東港中心醫院留察室,輸完液的被打女孩王潔(化名)向記者講述了事發經過。她今年8歲,在某小學讀二年級。6月11日早上8時許,她和全班同學一起在教室上早自習,而語文老師劉某則在講臺上檢查作業。當劉某發現王潔沒有交作業時,她很生氣地從講臺上走了下來用手擰王潔的左耳。王潔當時感覺很痛,沒過多久,就有血從耳朵上流了下來。劉某看到血後停了手,並用創可貼給王潔貼上。隨後,劉甚至用水清洗了王潔衣服上的血跡。耳朵受傷後,王潔仍然堅持上完上午4節課。
王潔的母親張芝(化名)介紹,當天中午,她看見女兒左耳處貼有創可貼後,問她發生了什麼事。女兒半天不吭聲,支吾了半天才說劉老師叫家長到她家去“處理點事情”,還說自己頭很痛。下午,張芝來到學校詢問此事,學校領導責令打人老師劉某陪同看病。
教師年邁校方稱重在“救人”
王潔的主治醫生介紹,當日她左耳被抓,導致左耳垂約1釐米的皮膚開裂,於是爲她做了縫合手術。王潔稱,昨日早上開始,她覺得頭暈。王潔的母親一直陪伴在女兒身邊,她稱自己最擔心的是女兒是否會留下後遺症和心理陰影。就在前天夜裏,女兒還因做噩夢被嚇得坐了起來。
據依斯特律師事務所張經柱律師介紹,該老師的這種行爲已經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種人身侵權行爲,家長可追究其民事賠償責任。同時,校方也要追查老師的行政責任,對其進行行政處分,並承擔相應責任。
昨日,在南岸東港中心醫院留察室,一位自稱負責該事件的老師介紹,校方將與學生家長協商爲學生治病。他稱,打人的老師劉某是由於“不慎”才弄傷學生,並且,劉已表示知錯,並向學生家長道歉。考慮到劉明年就將退休,校方將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則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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