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提供的數據,我國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欠債高達500多億元。爲此,全國人大常委會義務教育法執法檢查報告建議國務院統籌規劃,及早安排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
去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了義務教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3月至5月對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發現義務教育法經費保障面臨一些問題。如: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偏低。實施新機制後,中西部地區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雖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只能維持學校基本運轉,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校舍等基本辦學設施還相對不足。一些農村學校的宿舍、食堂、運動場地和衛生設施達不到基本要求,至今還有兩三個學生擠一張牀鋪的現象。
同時,對貧困寄宿學生的生活補助覆蓋面小、補助標準低。目前,全國享受寄宿生生活補助的學生約佔寄宿生總數的29%,補助標準約爲每人每年300元,平均每天只有一元錢。
檢查還發現,一些地方仍存在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欠債和學校危房問題。“普九”欠債的形式主要有施工隊墊款、銀行貸款以及向教師和社會借款等。還有省份反映,學校危房改造經費與實際需求差距較大,難以完成降低危房率的任務。
報告還披露,目前我國農村尚有36萬名代課教師。邊遠、貧困地區和山區教師緊缺已成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的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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