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天津市職業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這是本市首個職業教育條例。『《條例》充分體現「天津模式」的職業教育,立足「大職業教育」觀,絕不僅僅適用於職業院校的教育,還涵蓋了職工教育、企業培訓、農民培訓、繼續教育、成人教育等更廣泛的領域,可以說是與每一個社會成員關系最密切的教育。』天津市教育科學研究院職業與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長任凱說,『職業教育是面向人人的,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首次從制度建設上突出了「公平性」原則。』
彰顯公平:貧困生可減免學費並接受助學貸款
《條例》第18條規定:『職業學校應當從學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學生的獎學金、助學金和學費減免,並把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儉學和半工半讀作為助學的重要途徑。貧困家庭學生接受職業教育助學貸款。』
『職業教育關系到每一個人,肩負著更多社會公平和正義的使命,目前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深度惠及困難群體。』任所長表示,實現教育公平、公正,必須通過具體的現實制度安排加以充分體現。近20年來,本市已經構建起中高職銜接、職業與成人繼續教育和培訓結合的立體職成教體系,保障了每一個社會成員都能獲得教育權利,並提供了規范競爭的基礎。在此基礎上,《條例》更關注貧困生和困難群體,在職業教育制度建設上,建立起保障和救濟的平臺,即『獎、貸、助、補、減、緩、免』等一系列特困生資助政策體系,通過社會二次分配,實現教育公平。
《條例》中提到的『訂單培養』『彈性學制』等制度,都為受教育者,特別是來自農村貧困家庭和城鎮低收入人群的學生,通過『半工半讀、勤工儉學』完成學業創造了條件。
增加經費:加大政府投入多渠道籌集資金
《條例》第6條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職業教育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並根據需要安排一定的職業教育專項經費。城市教育費附加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應當不低於30%。』
『曾幾何時,職業教育相對於普通教育一直處於「弱勢」「邊緣」的地位,而目前看來,天津的中職院校與普通高中、高職院校與普通高校相比,招生比例均達到1:1,也就是說我們的職業教育已經佔據了教育的半壁江山。』任所長認為,職業教育發展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投入支持,僅靠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是遠遠不夠的,因此建立多渠道籌措職業教育經費來增加職業教育投入的機制是非常必要的。
《條例》從制度上保障了這種促進職業教育快速發展的多元化投資體制,即采取政府支持、辦學主管部門配套、職業院校自籌、社會捐款等多渠道籌措方式,其中『城市教育費附加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應當不低於30%』明確規定政府投入職業教育的比例比以往提高了。
創新機制:人纔培養『天津模式』
《條例》第13-15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可以與職業學校簽訂合同,委托職業學校為其定向培養學生。』『職業學校應當建立並實行彈性學習制度、學分互認辦法,允許學生跨專業、跨學校選擇課程;對已取得其他相當學歷的學生,應當承認其相應的學歷和學分。職業學校應當允許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幅度內,同時在學校學習和在企業工作,或者學習與工作交替進行,分階段修滿規定科目和選修科目的學分,完成學業。』
『職業教育當前的歷史使命,就是把當前巨大的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為社會經濟發展培養數以千萬計的高素質技能型人纔。』任所長告訴記者,天津在繼承和揚棄歷史上職業教育傳統的基礎上,率先打造出『工學結合』的職業教育人纔培養模式,強調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產學結合、產教結合,今後將為本市特別是濱海新區經濟建設培養百萬產業大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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