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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2007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
專業學位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爲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以及法律監督等方面需要的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工齡3年以上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幹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後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我校當年錄取限額的20%。
報名條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期爲2007年7月31日。
三、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英語、專業綜合考試(含刑法學、民法學、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共計3門。其中,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單獨組織,時間另行通知;其餘2門全國聯考。
四、聯考參考資料
《2007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2005年版,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出版);《2007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
五、報名方法
(一)2007年在職人員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將採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網上報名工作安排在7月12—23日進行,網址於7月10日前在‘學位中心’向社會公佈。報考者在網報規定時間內,通過互聯網登錄有關省級主管部門指定網站,按照要求填寫、提交報名信息。
(二)考生在報名前應填寫《2007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學位中心主頁下載),貼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報考者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在填寫推薦意見的同時,必須在報考者照片上加蓋公章;需主管部門推薦的,還須請有關主管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在《資格審查表》中的“報考學位類別”欄填寫“法律碩士”。
(三)省內考生網上報名後,到現場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以及《2007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一式三份,於7月27—30日到吉林大學南校區逸夫圖書館報告廳進行資格審查、繳納報名考試費、現場攝像。報考者當場覈對打印出的“考生報名情況登記表”,認真檢查並閱讀簽字欄中的內容後,簽名確認,逾期不予辦理。外省考生到本人所在省學位辦指定地點報名考試。
六、考試時間
全國聯考時間爲2007年10月27日、28日,具體時間地點見准考證。
七、複試
達到複試分數線的考生,可參加複試。複試內容:政治理論和綜合面試。複試時間和地點由學院另行通知。
報考資格審查將在複試階段由考生所報考的學院組織。屆時報考者須出示以下材料:1)准考證;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3)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4)《2007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考資格審查表》一份。對於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者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錄取
招生名額195人。錄取工作由我校依據國家相關文件要求進行,錄取分數線由我校自行劃定。我校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面試),擇優錄取。
九、培養方式及學習年限
1.培養方式爲在職半脫產學習,每年集中授課2次,每次50天左右。共集中授課3次。
2.學員在讀期間,一切關係均在原單位,由原單位負責其所有待遇。
3.學制3年。
十、聯繫方法
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地址:吉林大學前衛南校區文科試驗樓415室
電話:(0431)8516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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