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覺得,瘦瘦小小的兒子屬天真爛漫型。雖說十一二歲之後也偶爾問問男生和女生有什麼不同,假日裡常參加男生、女生一比一的派隊活動,可畢竟還只是個小學生啊。我感覺,讓家長們頭疼的早戀啊什麼的,離我還很遠。沒想到,兒子竟在他即將小學畢業那一年,猝不及防地遭遇了『愛情』。
兒子和我,本是無話不談的。可是那一天,他突然吞吞吐吐地問我:『您說要是男生收到「我愛你」的紙條該怎麼辦呢?』
我心裡一動,怎麼會冒出這個問題?是不是兒子自己的經歷呀?可是兒子又沒直說,我只好故做輕松地回答:『這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您這話跟沒說一樣,沒勁。』兒子一甩手回了小屋。
晚飯後,我和老公正看電視,忽然,隱隱飄來一股焦糊味。我直奔廚房,煤氣關得好好的。再一聞,這味好像是從兒子屋裡飄來的。我趕緊問:『兒子,你燒東西了嗎?』說著用力推門,卻推不開。兒子在屋裡說,來了,來了。等他打開門,地上只一點點紙灰,他連聲說,就燒了一張草稿紙。
我悄然回屋,不動聲色。沒過一會兒,兒子好像去了一趟廚房。幾分鍾後,我借著洗水果走進廚房,在垃圾桶裡,有一張揉成一團的賀卡。賀卡已燒掉一角,大概是賀卡太厚了,不易燒透;又怕我們聞到味道,兒子只好這樣悄悄扔掉。我打開一看,粉紅的玫瑰繞成心型圖案,下面是小孩子稚拙的筆跡:我想天天看到你。你能告訴我你的愛好和生日嗎?還有一行英文:I LOVE YOU,後面是一個女生的簽名。
沒過幾天,我又從垃圾桶裡發現了一封撕碎的信。拼起來一看,又是那個女生的。上面寫道:『你能在12月31日前送我一張賀卡嗎?另外,你喜歡什麼樣的女孩,請告訴我。』
我故做平靜地喊來兒子,問:『這是你扔的信嗎?』
兒子的小臉一紅,您都看見了?我趕緊解釋,媽媽看見信紙,怕是我們有用的東西,所以打開看看。兒子的臉更紅了,說:她有毛病!自做多情!沒事老來煩人。我開玩笑地說,別緊張,有人喜歡不是壞事,至少說明咱們有點魅力。
啊?您還這麼說,人家都快煩死了!她這幾天老讓我們班女生給我遞紙條,我們班同學都誤會了,以為我喜歡她呢!
我微笑不語,心裡急急地做著判斷:不是一個班的,已經在同學中引起了議論,這動靜不小啊。正這時電話響了。我拿起電話,是一個男生,要找兒子。我把電話遞給兒子,兒子剛問了一句誰呀,口氣就變了:『誰給你的電話號碼?你在哪兒呢?你讓她接電話。』
憑我的直覺,這可能是那女生的電話。果然,兒子發泄似地告訴我,您瞧,她跑到我們班男生家,非讓人家給我打電話,讓我參加她的生日聚會。
你會去嗎?我想先聽聽兒子的意見。兒子很堅決:不能去。現在大家就以為我喜歡她吶,我再一去,說不清了。
可是連我都沒想到,從這一天開始,那個女生就像著了魔一樣,每天打來電話——每一次都是委托男生打進來,等我兒子接電話,她再說話。兒子生日那天,我因為要去取訂做的蛋糕,回家時兒子已經到家了。我剛進門,電話就響了。我拿起電話,又是兒子的同學,叫來兒子,他竟惡作劇地按下免提鍵,於是我聽到一個稚嫩的童聲:『你為什麼總不給我回信呢?我送你的生日禮物你喜歡嗎?』兒子趕緊拿起話筒,很不耐煩地說:『我說你明不明白,我不願意你總來煩我。行了,我媽回來了,明天再說吧。』
這回我覺得真應該跟兒子好好談談了。
兒子放下電話,我問那個問題還沒解決吶?能告訴媽媽是怎麼回事嗎?兒子點點頭。隨後告訴我,那個女生是另外一個班的學習委員,兩個人還同時在英語興趣班上課。從期中考試之後,她就開始遞紙條、到班上找人,甚至委托其他同學來邀請他一起去麥當勞;以致於兒子的同學產生了誤會,經常拿這件事和兒子開玩笑。
她剛纔提到禮物,什麼禮物?
兒子帶點氣憤地說:『別提了。不知她從哪打聽到今天是我生日,剛一下課,她抱著一個玩具熊就跑我們班教室門口來了。我不出來,她就不走。當時我們班好多同學看熱鬧,有的女生還往外推我,說多浪漫啊,那麼漂亮的生日禮物。』
我告訴兒子,愛情是一種很美好、很聖潔的感情,所以人家對你有好感,或者說有愛慕之意都是正常的。不應該把這種感情看得不能見人。老師常說的早戀,對學生來說是一個正常的成長的過程。但是一定要清楚地告訴人家:我們還太小,精力應該用在學習上。要堅決地表明自己的態度:珍視同學的友誼,但不可能產生愛情。
聽到『愛情』這個字眼,兒子不好意思地低下了頭。我說還有那份禮物,兒子說,我退給她。我說,那樣,有點傷害人家,最好大大方方謝謝人家,再選一件文具送給她。為了避免尷尬,可以在周日請幾個同學參加你的生日聚會,給所有送你禮物的同學回贈小禮物。照我的想法,這件事得在家裡辦。可是兒子堅決要求我給一筆費用,自己在外面處理。
周六兒子去興趣班上課,回來得很晚。我正忐忑不安,兒子回來了。一進門就衝我比了一個V字,說搞定了。真的?兒子卻又嘆了一口氣,問我,我看電視裡談愛情是一件甜甜蜜蜜的事情,為什麼我覺得一點都不好玩呢?我說,苹果都是又香又甜的,可你要是不等它熟就摘下來,那可就又酸又澀了。愛情也是有季節的。兒子看著我,似懂非懂,我說以後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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