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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市內六區以外區縣考生如何填報《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志願表》?
⑴《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志願表》(市內六區以外區縣使用)設置三個志願欄。每個志願欄均對應一個錄取階段。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各階段錄取均依據志願順序進行。
⑵考生在“普通高中學校志願”欄內填報普通高中志願。志願欄設市內六區部分示範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志願校兩欄,考生可按照本區縣中招辦規定的辦法在“普通高中學校志願”欄內填報市內六區部分示範性高中和普通高中志願校,並可在填報的有擇校計劃的志願校中選報擇校志願。
⑶考生在“‘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國家級重點中職學校和高級技校志願”欄可分別填報:
①普通中專、職業高中“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志願。報考“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的考生,可在志願欄內相應位置填報3個專業志願,類別和順序不受限制。
②國家級重點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高級技工學校志願。報考國家級重點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高級技工學校的考生,可在志願欄內相應位置填報2所志願校,類別和順序不受限制。
⑷考生在“其他中職學校志願”欄內填報其他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志願。報考省部級重點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一般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可在志願欄內填報同類別的2所志願校,填寫時先要在“( )類中職學校”的括號中填寫學校類別,然後再填寫該類的志願校。
本志願欄設有是否服從分配的選擇,考生可根據意願填寫“是”或“否”。市中招辦將在本志願欄的各類學校中統一調配服從分配的考生。
16、考生填報《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志願表》應注意哪些事項?
⑴考生填報的志願是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考生在填報志願前,應詳細瞭解今年的中招政策、辦法和計劃,並經慎重考慮再填報志願。因志願填報不當或有誤造成的後果應由考生及其家長負責。
⑵考生及其家長應根據實際情況按要求自主選擇志願,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意見只能作爲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
⑶考生在填報志願時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允許範圍內儘可能多地選報志願並保持志願的適當梯度,以便增加錄取的機會。凡因填報志願過少或梯度不夠造成落榜的,責任由考生及其家長承擔。
⑷考生只填報普通高中志願又因本人條件未達到志願學校錄取標準而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只能爭取參加中職學校錄取。
⑸《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志願表》必須有考生和家長的簽字,確認對所填報內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限制或替代考生填報志願。
17、參加學業考試但未達到初中畢業標準或學業考試缺考的考生如何報考高級中等學校?
根據市教委的決定,各區縣教育局將組織參加學業考試但未達到初中畢業標準和學業考試缺考的學生參加具有初中畢業考試性質的補考。補考學生經本區縣教育局確認具有初中畢業資格後方可按要求填報中招志願。補考學生不得填報普通高中學校和“三、二分段”中職接高職志願。
18、外地戶口在津借讀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在津升學有何規定?
2007年5月12日前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且已在本市學校借讀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在津參加學業考試後,按規定只能報考招收外省市初中畢業生的中等職業學校。
《天津市引進人才居住證》持證人員子女,在津參加學業考試後,按天津市有關規定可以報考天津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
19、今年大港區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回戶籍區縣升學和其他區縣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回大港區升學有何要求?
凡4月20日前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回大港區升學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和回戶籍區縣升學的大港區的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在學業考試成績公佈後,持《2007年應屆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回戶籍區縣升學審覈表》到學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蓋章,然後持該表、報名表、戶口簿和學業考試成績單于7月14日到戶籍所在區縣中招辦辦理填報志願手續。
20、中職學校註冊入學有哪些要求?
⑴具有本市正式戶口(含藍印戶口)、自願到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往屆初中、高中畢業生、應屆高中畢業生,可持本人戶口冊和初中、高中畢業證書或有關證明,到願意就讀的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報名。
⑵外地應屆、往屆初中、高中畢業生持本人戶口冊和初中或高中畢業證,到選定的中職學校註冊報名。
⑶各招生校需審查報名學生提供的有關證件材料,並根據錄取標準對報名學生進行測試,確認合格後,方可到市中招辦辦理審覈錄取手續。
⑷招生學校負責向錄取新生髮放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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