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家的孩子今年高考,近日他反映他們學校在學校大門口的圍牆上豎了個大牌子,上面將今年高考第一名一直排到最後一名,不僅公佈考生姓名、考試成績、文理科類別,下一步還要公佈被錄取的學校。而且這不是個別學校的現象,很多學校在校門外最顯眼的位置或路人必經之地豎起襯着“喜”字的紅色“光榮榜”,並在交通要道掛起過街橫幅烘托氣氛。按考分高低順序詳細排名,讓人看起來“一目瞭然”,每天都引來絡繹不絕的路人觀看。
時下,很多學校爲了爭取更多、更好的生源,急於掌握考生的高考成績,並且公佈上線人數,以提高自己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對成績好的考生來說,爲母校作點貢獻,也許是一件樂得做的事。但對較低分或錄取無望的考生來說,這種公佈,無疑猶如當頭一棒。鄰居孩子認爲,自己平時成績不錯,今年發揮不佳,本來心裏已經很難受了,學校還將自己的成績與那些考得好的同學的成績放在一起“廣而告之”,讓人既尷尬又彆扭,心裏更難受,就連看到紅榜的父母也覺得很丟面子。
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發佈的有關義務教育階段減輕學生負擔的規定中,明文禁止按考試分數高低給學生排名的做法。法律界人士則指出,學校不是法定機構,無權向社會公佈考生成績,考生成績應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發佈。
依照現行法律法規對隱私權的闡述,高考成績如同信件,都屬於個人隱私,而且,這種隱私不是一般的隱私,它還包括學生的自尊心——發佈之前應徵得同意。在沒有徵得考生同意的情況下,其他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隨意查詢、公佈學生的成績。對高考成績進行必要保密,既可以防止考生自尊心受到傷害,更是維護考生正當權益的需要。
因此,筆者以爲,學生的考分應列入保護的範圍,公不公開要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如果違背了當事人的意願,不管出於什麼樣的目的,都是侵犯了主人的隱私權。倘若學校爲了私利,把學生的考分拿來做“賣點”,那就大錯特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