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認知考試是時代命題
毫無疑問,我國是一個考試大國,這不僅表現在我國的考試規模之大、參考人數之多、考試種類之繁,更表現在考試的社會意義之大,社會影響之廣,全社會的重視之高。
當然,我們還不是一個考試強國,因為我國對於考試的科學研究還不深入,考試的技術方法還比較落後。
更重要的是,我們對考試的社會認識水平比較低。危險的是,就連許多教育專家也不了解考試的知識。他們往往根據少許的感性認識,甚至是錯誤認識而對考試提出了各種似是而非的批評和要求,並已經對我國的考試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
因此,為了保證考試能夠公平、客觀而科學地起到應有作用,我們確實需要由考試大國走向考試強國。這不僅需要加強考試的科學研究,廣泛吸收當代信息技術,加強考試的科技含量,強化考試的法律制度環境,還需要向社會普及相關知識,以便公眾對於考試有健康的理念、客觀的立場、恰當的期待。否則,很可能是沒有建設成考試強國,卻出現一種持續而極具破壞力的考試及其改革的錯亂癥,從而嚴重影響我國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
考試社會認識現象種種
『應試教育』是整體性誤判
對於我國教育最嚴厲而又流行最廣的批評莫過於貼上『應試教育』的標簽。也就是說,整個教育僅僅是『為了考試而教,為了考試而學』,只是在追逐分數。這種批評認為,考試原本是教育活動過程的一個環節,卻慢慢演變為教育的全部,嚴重影響學生的身心發展,因此不能以分數評價學生。
這就涉及對於考試性質的認識問題。在不同的學期、不同的年級、不同的學段、不同的課程結束時,總是要進行考試的,而考試的結果通常都是以分數(等級分仍然是一種分數系統)的方式表示。為什麼要進行考試?因為需要對於一定教學目標的達成度、學生的學業水平進行評估和鑒定,以便作出相應的教育教學決策。如果考試不能滿足這個需要,就要對它進行改進,卻不可能取消考試,也不可能取消分數。因此,『應試教育』的說法混淆了教育中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指責錯了對象,從而搞亂了社會的教育認識,將教育改革引到了錯誤的方向。
高分低能與『前十名現象』
對於高考的批評,最集中而典型的就是所謂『高分低能』現象。這似乎成為改革高考甚至取消高考的主要依據。『高分低能』,轉換成學術語言就是『高考分數與學生能力成負相關』。事實表明,這樣的指責是不公正的。就統計而言,高分低能如果存在的話,也只是個別的、偶然的離散現象,而不是高考的整體特征,因此它根本不能構成對高考的威脅。
於是,又有所謂『前十名現象』。意思是說,高分的學生未必都有出息,名列前茅者成就反而不如第十名之後的學生。因此,不必追求狀元,不必追求前幾名。事實上,存在這個現象,可能意味著重點中學或大學裡在某個名次之上的學生具有同質性(統計研究表明高考成績存在拐點),這時他們的社會成就取決於學業之外的其他因素。這種現象毫不奇怪,因為高考分數與學生的高等教育經歷有比較高的相關性,高等教育經歷與個體的社會成就有一定的相關性,而這種相關性從來不意味著分數最高的人一定會取得最高的社會成就。其原因不僅在於社會成就與許多因素有關,還在於相關性只是解釋了兩個變量之間關系的總體趨勢水平,而不是一種確定的函數關系。顯然,這裡的主要問題在於,許多人誤解了相關性概念和社會成就的復雜性。
選擇題過敏,反對標准化考試
似乎標准化就是選擇題,而選擇題似乎就是猜答案,因此標准化考試只能測試低級能力,對於高級能力只能用傳統的主觀試題進行綜合考試。這是對於當前多種考試,包括各種社會考試、高考等考試形式十分流行的批評,並且已經影響到高考等重要考試的命題工作。
其實,標准化的含義遠比選擇題廣泛,它涉及命題、考試和評分等各個環節。即使是選擇題,受過專業訓練的考試專家也能夠用它來測試學生的高級能力。此外,由傳統考試向標准化考試轉變是考試的歷史發展趨勢,是考試科學發展的結果,是一種進步。不過,標准化試題對於命題人員的要求高,需要專業的訓練。唯其如此,纔能減少閱卷中的主觀性,減低對閱卷人員的要求。否則,分數與學生真實水平的差距會更大。
誤用黃金定律,大學成績正態分布
許多大學為了迎接本科教學評估,明確規定教師給出的分數要呈正態分布3%的學生成績要低於60分,90分以上的學生數量不能超過全體的15%。首先,這樣的規定忽視了正態分布的前提條件自然的人口集合,按照一定標准選擇過的群體的特征往往呈現偏態分布。當然,即使是正態分布,隨著平均分數提高,學生最低分數也可以高於60分。其次,它未能區分常模參照考試與標准參照考試。因為大學每門課程有自己的教學目標,根據既定目標評價學生掌握水平是一種達標式考試,達到目標即為合格,達不到目標即為不合格,完全沒有必要硬套正態分布。在知識分子集中的大學尚且如此,遑論其他!
高考與新課程改革之間出現困局
當前高考改革的壓力中有一部分來自推動新課程實施的需要。社會公認高考對於基礎教育的檢驗力,因此出現了一個困局如果高考完全按照新課程標准來編制,能夠保證其完成甄別合格大學生的任務嗎?能夠證明新課程標准的得失和新課程實施的成敗嗎?因為這樣的做法難以避免自我證明之嫌。如果高考不理會新課程標准而堅持自己甄別功能的需要,當然能夠滿足高等學校招生的需要,也在新課程之外樹立了一個標准而能夠檢驗其成敗得失,但有人則會認為,這樣的高考所發揮的『指揮棒』作用妨礙了新課程的實施。這意味著,我們不僅需要認真研究新課程理論,而且需要將對高考的批評及其改革的訴求與考試理論和技術發展的水平、狀況結合起來。
如何普及考試知識
全社會都需要了解考試知識。首先是教育學者。如果不了解考試的知識,他們的教育學術研究和教育政策諮詢研究就可能發生偏差。由於他們的影響力,就可能謬種流傳,危害嚴重。其次是一線教育工作者。他們被考試知識武裝後,就能夠自覺地遵循教學規律,努力實現教育目標。教育新聞工作者涉及教育輿論的形成,也只有掌握一定考試知識,纔能正確、公平地報道教育新聞與事件,推動真實問題的解決。當然,家長了解一些考試知識,就可能端正教育心態,更好地配合學校的教育。
我國現行職前教師教育主要開設教育學、心理學和學科教學法等課程,缺少與考試知識相關的課程,造成新教師對於考試一知半解,參加教學工作後往往憑借經驗來出題考試,評價質量不高。因此,教師教育應該大量增加教育考試方面的知識,增設考試學、教育評價學或教育測量學方面的課程。應該充分而有效地利用在職培訓機會,強化在職教師的考試知識。
另外,還可以充分利用各種傳媒傳播考試知識。
考試知識的廣泛傳播,不僅有助於改變社會對於考試的態度,進一步改善健康的教育環境,而且能夠促進考試科學的發展,推動我國教育改革的進程。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馬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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