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計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日前聯合出臺了關於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計劃生育問題的意見,規定高校不得要求合法生育學生退學,並且對在校生育學生子女戶口問題作出了規定。
記者昨日(3日)從廣東部分高校瞭解到,學生在研究生階段懷孕生育的情況時有發生,但本科大學生基本還沒有出現過這樣的問題。雖然高校對本科生結婚生育大多持不贊同的態度,但仍表示會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不會讓合法生育的大學生退學。
意見概要
各高校應設立具有獨立職能的計劃生育辦公室,並按教職員工、流動人口和學生人數的一定比例,配備專(兼)職計劃生育工作人員。
已婚學生《生育服務證》的辦理,夫妻均爲在校學生、且戶口都是高校集體戶口的,在女方高校集體戶口所在地辦理;夫妻一方是高校集體戶口、另一方是非高校集體戶口(即家庭戶口或者其他單位集體戶口)的,在另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夫妻均爲非高校集體戶口的,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辦理。
建議已婚女學生生育期間辦理休學手續。合法生育學生,學校不得以其生育爲由予以退學。
已婚學生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屬於國家規定的免費基本項目的,其費用由高校統籌解決。已婚女學生妊娠檢查、分娩等費用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生育的學生畢業後在工作單位或社區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按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高校裏的愛情 從嚴禁到噴涌
從禁止高校學生談戀愛,到允許學生在校期間合法婚育併爲孩子上報戶口,50年來,中國高校的校園愛情之路經過了幾次大的轉折。
不少人認爲,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大學生是最有激情和理想的年輕人,卻也最缺乏愛情滋潤。那時大學明令禁止學生談戀愛,極少數“地下鴛鴦”的活動高度保密、不事張揚。到了20世紀80年代,衆多思想堅冰被解凍,各種思潮在高校校園產生了激烈的交鋒。1990年,針對次第出現的校園戀情,教育部出臺了《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禁止大學生在校期間辦理結婚手續。20世紀90年代末,由於網絡的出現,越來越多的大學生墮入愛河,一些高校開始嘗試放寬對學生戀愛的限制。
最早開禁的是武漢大學,它於2001年允許在校生辦理結婚手續,比教育部出臺意見整整提前了4年。
記者瞭解到,目前各個高校都相應調整了各自學校的管理規定,對在校大學生包括本科生的婚育問題作出了說明。比如中山大學新的學生管理規定雖然全文未出現“結婚”字樣,但在學生入學問題中規定:“懷孕的新生,由職能部門批准,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而廣州大學則規定:已取得合法婚姻、符合生育條件的在校女生,若懷孕和生育需辦理休學。此外還規定,學生凡是違反國家生育法規造成超生、非婚生育或無證生育的將給予開除。
在校生育多爲研究生 可休學一年
雖然結婚生育的禁令取消,但其實本科生結婚的情況寥寥無幾,生育更是少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學生處有關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學校從來沒有禁止大學生婚育,只要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學生合法婚育是不可能被退學的,學校不可能侵犯學生應有的合法權益,但必須辦理國家規定的相關計劃生育手續。該負責人說,廣外到目前爲止還沒有出現過本科生結婚生育的情況,如果遇到個別情況,會根據具體情況依據國家法規來處理。
記者採訪發現,研究生階段生育的學生其實並不算少見,因爲很多研究生,尤其是女研究生本身都是已婚身份。小李今年剛剛從暨南大學取得碩士學位,她的這個學位比別人讀得都要長——一共讀了四年,原因就是她在校期間發生懷孕,因此休學一年。
小李是在研究生二年級的時候發現自己懷孕的,導師建議如果要生下孩子可以申請辦理休學手續。讓她意外的是,學校上下對她的休學都很理解,很順利地就辦妥了手續。
禁止
● 原國家教委1990年發佈的《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0條規定,對於“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 2001年12月,武漢大學最先開禁,允許在校本科生結婚。
● 2004年5月1日,天津師範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廣告專業三年級的學生王洋和天津大學在學博士研究生劉航在天津結婚,這是國內首對在校大學生夫妻。
放行
● 2005年3月29日下發新的《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從當年9月1日始,我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在校期間結婚不再需要獲得學校同意,只要達到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即可登記。
● 2007年8月,人口計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聯合出臺了關於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計劃生育問題的意見,規定高校不得要求合法生育學生退學,並且對在校生育學生子女戶口問題作出了規定。原則上,生育的學生畢業後在工作單位或社區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按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觀點碰撞
贊成者:高校規定更人性化
“以前在大學裏談戀愛都要偷偷摸摸,現在連生孩子都有法律保護,這說明高校的規定更加符合法律,更加人性化了。”有網友這樣評價三部委的意見。記者採訪了多名大學生,發現不少人認可這項規定。
“我敢說這項規定99%是針對女研究生的。”女研究生王小姐非常有感觸。她於2003年結婚,2004年考上研究生,當時學校下發的學生手冊明確規定,碩士研究生生子按自動退學處理。“其實三年中只有一年半上課,剩下時間就是寫論文打工,本來就算生孩子也是可以兼顧的,但我一直不敢有這個念頭。今年我畢業了,找工作時,多家用人單位或明說或暗示,因我結婚未育不能錄用我,現在我只好選擇在家呆一年,生完孩子再出去找工作。”所以,王小姐認爲三部委的意見更人性化,更加有利於保護學生的權益。
有學生還認爲,國家已經放開了大學報考年齡的限制,導致大學生的年齡層次比較複雜,其中有不少大齡青年。這些人如果因爲生育問題被要求退學,是不人道的。因此新的規定符合人性,應該受到擁護。
反對者:我覺得非常痛心
可是,對這個問題持反對態度的學生和老師也不在少數,而且不少人的觀點還非常尖銳。
“我是不同意在校結婚生小孩的。平時上課就很忙很累,哪有多餘時間去照顧小孩,況且在校大學生大多都沒有自己的穩定收入,都是靠父母的,這樣對小孩對自己都不好。另外,大學原本是讀書求學的淨土,讓那些太過於社會太過於成人化的元素打破,我覺得非常痛心。”有大學生這樣表達自己的意見。
華南理工大學一位老師表示,雖然允許大學生結婚生子是符合法律維護人權的做法,但他們畢竟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最重要,如果懷孕生子肯定會給學校帶來很多的不便,所以學校和老師們都不贊成學生結婚生子。當然,一些年紀較大、或者有特殊情況的研究生生育是可以理解的。
還有網友認爲,目前中國是發展中國家,教育資源是有限的。有限的資源必須提高利用效率,從這點考慮,學習期間結婚生子是應該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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