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近日有5名貧困大學生因『不感恩』,被資助者取消受助資格。記者調查發現,一名被取消受助資格的大學生的父親,是當地城管局副局長。
之所以城管局副局長的孩子報虛假材料接受資助,問題的癥結,可能在於到底是委托的中介機構主導資助,還是由資助者本人主導資助?如果是由資助者本人主導,那麼,這一問題就可能會避免。
2003年7月,筆者在西安做記者期間,曾參與了對一些高考貧困生的資助。當時,記者根據求助熱線,對當地一些貧困生進行了報道,公布了他們的聯系方式,由資助者自己決定資助。有一位在西安旅游的深圳商人孫先生,在看到一期報道後,就決定資助其中一名貧困生。
但是,孫先生一定要親自去資助者家中看看。當他到達這位資助者家裡,發現她的確貧困時,便資助了她,並鼓勵她好好學習,有困難還可以和他聯系。事後孫先生告訴我說,他決定親自上門,就是擔心受助者家的情況不真實,而走了這麼一趟,就覺得心裡踏實多了。
孫先生的目的十分明確,就是要把錢資助給真正需要這筆錢的人,他選擇了實際考察,也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從更廣泛的意義來看,是否需要受助者『感恩』,也只能取決於資助者本人的意願,而不能強迫他們一定要這樣做。受委托的中介機構可以為此而牽線搭橋,但卻沒有權力『包辦』,這種『包辦』的結果是,因為其中的機會主義行為,也會導致一些不真實的資助。
不少受助者,在情感上容易自卑,這往往會導致他們的行為處於被動。這時,如果資助者僅憑書面材料就資助,而缺乏與受助者感情上的主動溝通,那麼,一方對另一方的平等資助關系,就容易被扭曲。資助方既難做到把對貧困生的資助,化為感情上的溫暖,從而發自肺腑,也會因對受助者心存懷疑,而可能會提一些有悖平等關系的要求。
正因如此,我覺得,在受助者成了城管局副局長女兒這件事上,除了當事人,資助者和受委托資助的中介機構,也都有反思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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