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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女大學生玲玲(化名)把內心深處的祕密告訴給了心理老師,以求獲得“解壓”。沒想到,心理輔導老師卻泄了密,導致玲玲成了一個老師、同學眼中的“另類人”。
好容易大專畢業,準備就讀本科的她也被學校拒之門外。
9月1日,過完暑假的玲玲拿着繳納過半學年學費的申請,找校長簽了字。她在一所大學讀工商管理專業,大專課目已修完,準備在該校繼續讀本科。
不料,當玲玲拿着申請找班主任李老師報到時,卻吃了個“閉門羹”。李老師告訴她:“你目前的任務是去醫院接受檢查和治療,大家都感覺你的精神不大好。”
“我精神沒問題啊,可以上學。”玲玲說。
“那你就讓校長再給你籤個字,你本人也寫個保證,如果你因精神問題發生任何事情,與我和學校都沒有關係。”李老師不耐煩地回答。
當玲玲再次找到校長簽字時,校長也拒絕了玲玲,同樣督促她儘快入院治療。
玲玲說,她進行心理諮詢事出有因。
1998年9月,14歲的玲玲升入初中,父母爲了讓她上學方便,就把她寄養在朋友陳師傅家裏。陳師傅和他妻子張阿姨的子女都在外地上大學,他們家距離玲玲的學校很近,孩子不在身邊的他們待玲玲如同親生女兒。
玲玲搬進陳家不久,陳師傅就到開創新事業去了。張阿姨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後總是把自己關在屋子裏。每到夜晚,偌大的院落漆黑一片,玲玲覺得既害怕,又孤獨。
張阿姨告訴玲玲,自己是在一個雨夜認識了丈夫,丈夫也是在一個雨夜離開了自己,所以,每逢雨天,感情失敗的她就會在家中暗自落淚。漸漸地,張阿姨的傾訴在玲玲心中烙下了陰影,玲玲也養成了逢雨天不出門的奇怪習慣。
隨着學識和年齡的增長,玲玲開始明白,逢雨天不出門的習慣是一種心理障礙。在家人的鼓勵下,玲玲走進了學校的心理輔導室,不久,一連串麻煩接踵而至。
京港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儒蒼認爲,在沒有確定玲玲的確有精神疾病的情況下,學校單方面拒絕玲玲就讀是不應該的,玲玲可以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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