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一則《北大畢業生西安街頭賣肉》的新聞,曾在全國引起軒然大波;而今,魯東大學畢業生宋春磊與戀人在煙臺開店賣肉的事實,同樣令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議。與北大畢業生陸步軒不同的是,宋春磊他們不是迫於生活無奈纔賣肉,而是經過多方考察後的主動選擇。(《現代金報》9月23日)
當年賣肉的陸步軒引起巨大反響,如今主動賣肉、廢品回收、做保姆的宋春磊、趙春磊們,又令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議,是人們不知道行行出狀元,職業無分貴賤,還是關於大學生『餓死事小,賣肉罪大』的觀念作祟?我看,並非如此。
以前看過報道,中國教授出於各種原因,遠渡重洋後在異國他鄉選擇了做保姆。他們每天工作8小時,一個星期工作5天半,按時領取周薪,管吃管住,超過8小時另外付加班費———做一個保姆也是有尊嚴的,以小窺大,足見國外各種底層職業同『金領』職業一樣,嚴格受到法律法規保護、保障。
工作的時候擁有職業的尊嚴,年老和公務員一樣享受退休、養老金,可想而知,有這樣的制度保障,大學生還會千軍萬馬擠公務員的獨木橋嗎?世人會對大學生開出租車、做投遞員一驚一乍嗎?
很多人為啥對大學生賣肉、做保姆覺得不可思議?一般生活經驗留下如此印象:越是小商小販,越是可能與冷漠相伴,越有可能受到各種不公平不人道甚至蠻橫、暴力刁難;越是底層職業,越有可能受到來自各方的壓榨和歧視,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規律還在發揮作用。在這種環境下,有條件謀求白領、公務人員等『錢途遠大、受人尊敬』職業的大學生,甘心去賣肉、做保姆,情願時時被各種不公所威脅,也就順理成章被很多人覺得匪夷所思,以為是患上自殘自虐的病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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