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口市教育局了解到,針對海口市部分學校校車超載嚴重的情況,海口市公安、教育、交通三部門聯合進行專項整治行動,明確規定如校車發生超載,學生可拒乘或向教育行政部門和警方舉報。
海口市公安、教育、交通三部門於日前聯合召開校車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動員會,並與海口市中小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簽訂了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明確校長、園長為第一責任人。
《責任書》規定,各學校、幼兒園要設立交通安全員,負責對校車每天的載人數等安全情況進行檢查登記。所有校車必須按規定張貼校車專用標志和懸掛校車標志牌,必須嚴格按規定人數乘坐,不得超載。嚴禁使用或租用低速汽車、拖拉機、農用車、報廢車、拼裝車等未辦理年檢、不繳納強制責任險車輛作為校車使用,租用的車輛必須與租用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
據記者了解,從9月初開學以來,部分學校校車超載嚴重,接送的學生數量遠遠超過了校車的限坐量,甚至發生一輛限坐36人的校車塞滿70名孩子的情況。
海口市教育局強調,對於不具備運營資質或運力不足的學校和幼兒園,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承諾校車接送。如果學生和家長在今後的校車接送中遇到超載現象,可以拒絕乘坐校車,並向教育部門和警方舉報。教育行政部門和警方經核實後,將對超載的學校、幼兒園進行相關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