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雲林、彰化到臺北,黃小弟一路『帶』著自行車搭火車、捷運及公交車
一名家住臺灣雲林縣斗南年僅11歲的黃小弟,上月底獨自騎著自行車,並以坐火車、搭捷運、轉公交車,從雲林到彰化、一路流浪到淡水,沒花一毛錢『旅行』近300公裡,最後因睡在臺北車站售票大廳,纔被人發現,結束了兩天一夜的現代版『湯姆歷險記』。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黃小弟被巡邏的鐵路臺北分駐所警察發現後,表示自己沒帶錢,車資、盤纏都靠沿途大人『資助』,騎著小自行車走了半個臺灣,被警察戲稱是『年紀最小的自助旅行家』。
8月25號,天纔剛破曉,黃小弟騎車到離家最近的斗南火車站,坐上北上火車;到了彰化站,他扛著自行車下火車,騎車到著名景點八卦山游玩。
警方打電話通知孩子家長時,黃爸爸正在警局報案制作筆錄,以為是詐騙電話,還掛警察電話。
不久後,鐵路分駐所接到正在休假的同事黃江龍打電話詢問『是不是有個囝仔在那?』原來黃江龍跟黃爸爸是連襟,是黃小弟的姨丈。
警察翻他的挎包,發現行囊裡帶了一張提款卡。黃小弟說,提款卡是爸爸的,他不知怎麼操作,所以都沒有領到錢。但警察問他,『腳踏車怎麼「騎」上公交車?』黃小弟怎麼都不肯說。
黃爸爸趕到分駐所接小孩時,表示這不是第一次了,差點要揍小孩,警察趕緊安撫他。黃爸爸看著兒子直嘆氣說『我不要你了,不理你了!』讓黃小弟紅了眼眶。
離去時,黃小弟沒有忘記牽著小自行車一起回家,卻被爸爸攔下,最後只好把自行車留在分駐所。不過,黃小弟臨走時還說『101(臺北101大樓)還沒去,我下次還要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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