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校園煙草代理,可以8折的價格批發香煙出售,一棟學生宿捨樓只招一個代理,有意向的同學請盡快聯系。』昨(15日)天,一條在校園內招聘煙草代理人的啟事出現在重慶工商大學校園內。對此,大部分學生表示反感。
昨天中午,記者在該校籃球場旁的一電杆上看到了這則『特殊』的招聘兼職啟事。撥打啟事上的聯系電話,接電話的謝姓同學稱,他住在南區宿捨樓3棟,現准備在學校每棟宿捨樓招一名煙草代理人。目前,除了宿捨樓北區2棟、北區4棟、北區10棟已招到人外,其他的樓棟還可應聘。『我們提供的香煙絕對是真貨,如賣不完或有任何問題,可以原價退給我們,保證沒有風險。』
謝稱,他們均以8折或更低的價格向各樓棟『代理人』供貨,比如外面賣10元一盒的紅塔山牌香煙,在學校只賣80元一條(10盒),賣給『代理人』的價格會更低。市面上常見品牌的香煙,他都可拿到,還可給各樓棟『代理人』送貨上門。並稱,因為無經營證,所以纔便宜。
校園內招募代理人公開出售香煙,你怎麼看?記者在該校校園內隨機采訪了10位同學。7位受訪男同學中有兩位是『煙民』,他們表示無所謂。法學院大三學生小查稱,香煙作為一般商品隨處可買到,由校園煙草代理人出售的香煙與校外小販出售沒什麼區別,應聘校園煙草代理與其他校園兼職一樣,不失為大學生自我鍛煉的一種方式。
對此,其他受訪的8位同學則表示反對。文學與新聞學院大一學生小陳認為,大學生作為成年人,購買香煙無可厚非,但作為求學的校園,不應出現由學生賣煙給學生的現象。
對校園吸煙一族,旅游學院女生王霞表示反感:『吸煙有害健康,人人都懂,我一聞到煙味就感到頭痛。』王表示,廣大同學特別是女生應團結起來,對公開在校內招聘煙草代理的做法進行譴責和批評。
該校旅游學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老師表示,對此行為,學校肯定不提倡,但現暫無具體規定限制和禁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必須由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第三十五條規定:如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由工商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其業務,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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