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高考語文I卷命題作文中使用漫畫《摔了一跤》,未署名。9月份,吉林市漫畫家何影以漫畫作者的身份起訴教育部
考試中心侵權並要求賠償。昨天(8日),海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開庭前,何影介紹,2005年初,他創作出漫畫《摔了一跤》,當年3月5日在《諷刺與幽默》報上發表,後在《漫畫大王》雜誌發表,並獲得“漫王杯”漫畫比賽優秀獎。
今年高考結束後,何影從網上無意看到,2007年全國高考語文I卷命題作文《摔了一跤》的漫畫,除文字內容和部分細節有所改動,在漫畫構思、結構、很多細節上與他創作的漫畫《摔了一跤》完全一樣。該試卷今年高考時在河南、陝西、廣西等省份使用。
“這不是我的畫嗎?”何影說,當時,他心裏很高興他的作品能用在高考試卷上。但看完全文,沒有看到署他的名。隨後,何影給教育部寫了一封信,對方沒有迴應;接着,他又去了一封掛號信,仍沒有迴應。何影心裏不舒服,“作品被採用儘管是好事,但金子都貼別人臉上了!”何影一紙訴狀將教育部告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要求教育部道歉,並在一全國性報紙上刊登道歉聲明;支付稿酬和賠償1萬元。
昨天,何影委託中國新聞漫畫研究會理事安國軍和律師代理出庭,教育部考試中心委託律師代理出庭。法庭上,教育部考試中心代理律師認爲,高考試卷上的漫畫,畫面的思想表達與原作不同,未侵害到原告的著作權。“命題人只是做了一些借鑑,是獨立創作的結果。”並認爲,按《著作權法》,高考作爲國家一項選拔人才的制度,允許適度地進入他人的合法權利。
原告代理律師認爲,高考試卷中漫畫的結構、構思與原作中漫畫的結構、構思一樣。修改前,未經作者同意,侵害到作者的署名權和修改權。教育部不能以公共利益之名,侵害到私權,應賠償作者的損失。當天,法庭沒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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