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大報告首次將『優先發展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作為『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突出問題。考試招生制度尤其是高考制度,集中體現了教育公平、社會公平的理念,也屬其應有之義。
恢復高考30年來,高考改革的腳步始終沒有停止過,為國家選拔了一批又一批優秀人纔。盡管如此,現行的高考制度存在的弊端也越來越明顯。
首先,高考給考生和家長帶來很大精神壓力。據調查,58.6%的考生在高考之前曾經焦慮或失眠,而70.8%的考生家長在孩子高考時感到焦慮,其中20%的考生家長會感到非常焦慮。
其次,高考成為『指揮棒』,影響素質教育的推進。在我國,高考對基礎教育具有引導和評價作用。由於高考和錄取相聯系,其權威性不斷強化,漸漸成為評價教育結果的唯一尺度,不利於素質教育的真正落實。
第三,考試標准單一,不利於人纔優化選拔。一是考試標准單一,一張試卷既考研究型大學的精英,又考接受職業教育的高技能勞動者,使層次、類型各異的高校無法根據自己的定位和需要選拔人纔;二是錄取標准單一,高考分數成為錄取的唯一標准,忽視了學生的平時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品行修養綜合素質評價。
高考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的內容方方面面。要改革好,必須實行制度上的創新。
在我看來,目前最重要的是,改變單一的考試評價體系,實現多元化的評價模式。現代社會,更重視人的全面發展與全面評價。目前高考統一考試的公平性、高效率雖然得到社會廣泛認可,但它顯然是以忽略個性為前提。
一個好的考試制度,應該可以考出學生的優點和弱項,讓每一個體的特點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展現;一個好的選拔標准,除了學生的文化課成績外,還應該涵蓋道德品質、公民素養、運動與健康等;一個好的選拔方式,不僅包括最終的評價,還應該包括平時的形成性評價,從而能對考生的知識、能力、特長和潛質等做出科學評價,避免『一考定終身』。
高考制度的設計,應該根據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教育形式的差異性需求,推進多元化選拔、多樣化錄取的改革,搭建多渠道、多層次的教育『立交橋』,從而實現『人盡其纔』、『各就各位』。(戴家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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