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農村公辦學校除可以收取作業本費、課本費和住宿生的住宿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城市學校除可以收取上述三項費用外,可以按規定收取借讀費。近日,安徽省物價局經同省教育廳會商後就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借讀費作出上述批覆。
據介紹,中央和安徽省在覈定義務教育補助經費時,按教育事業統計口徑,統計爲農村、縣鎮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納入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範圍;統計爲城市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安徽省2005年秋季制定的“一費制”雜費標準計算,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各市自行解決。根據國家和安徽省有關規定,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以後,義務教育免學雜費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分擔解決的農村學校,不得收取借讀費;義務教育免學雜費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各市解決的城市學校,可以按規定收取借讀費。(記者孫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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