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事廳副廳長溫興生25日透露:湖北將規范單位的招聘行為,所有用人單位應退回未被錄用者的簡歷。
(11月27日《武漢晚報》)
遞簡歷求職成為當下找工作的重要環節。簡歷是招聘單位對求職者情況了解的第一窗口。精心做好自己的求職簡歷博取用人單位的第一好感已經是許多人的選擇。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財力的簡歷常常成為找個好工作的條件之一。
眾所周知,過去,由於沒有相關法規要求必須退還落聘者簡歷,所以,單位沒有義務歸還應聘者。本來應聘者是有權利要求要回簡歷的,可在『人纔貶值』的當今,能夠理直氣壯地要求返回簡歷的人也不多。於是,用人單位除了在招聘時很牛氣,對其簡歷更是漫不經心。他們常常聲明『對於未錄用者簡歷恕不退還』,有時還加上句『進入後備人纔庫』。實際操作過程中,招聘單位對落聘者簡歷的處理大都處於『隨意』狀態。一些招聘甚至將應聘者簡歷銷售給社會上制作營銷數據庫的公司,讓許多應聘者莫名其妙地收到許多令人心煩的『通知』,更為嚴重的是不法分子可能利用這些數據弄虛作假、為非作歹。這不僅是不尊重,還可能造成傷害。
現在,湖北開全國先河,要求用人單位必須退還落聘者簡歷。這事情雖然不像衣食住行那樣關乎千萬家庭,可確實讓人感到一種溫情。
當然,進一步的期待是,在現在法律法規並沒有對用人單位將個人求職簡歷當作重要材料妥善封管進行約束時,需要所有地方的勞動人事主管部門對此進行行政規范,對未錄用求職者的個人簡歷應歸還本人,這是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周曉翔)
|